省属重点大学 · 省部共建大学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湖南省“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
2024年1月18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金盆岭、云塘两个校区,设22个教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在校生48000余人(含城南学院7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9000余人。自建校以来,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50余万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多年连续保持全省高校前列。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积淀了“博学、力行、守正、拓新”的校训精神和大学文化。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300余人,副高职称60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3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30余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交通部“交通青年科技英才”和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芙蓉学者”等省部级人才400余人。
学校现有8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18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3个。拥有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1门,国家级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12个,省级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平台65个。学校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2018年以来,学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58余项;学生获得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1600余项,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3900余项。在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本科)中位列全国13位。
学校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十四五”重点学科等6个、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标志性科研成果。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5个、自然科学科研平台54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2个。2018年以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项目645项;获国家科技奖励3项,光召科技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79项,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项,职务发明专利1750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利比里亚大学、黑山大学、沙巴大学合作共建了3所孔子学院,近年来共派出1000余名在籍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传承和发扬优良办学传统,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战略,坚持育人为本、人才集聚、交叉创新、服务融合、文化引领,着力打造特色人才培养重地、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一流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先进文化传承传播前沿阵地,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培养“底色亮、实践强、善创新、敢担当”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行业精英,实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决胜建成“百强”大学,向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迈进。
长沙理工大学
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
大学风光 · 长沙理工(CS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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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http://www.csust.edu.cn。
第四条 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
第五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湖南省水利特岗定向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相应科类或专业组内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学校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csust.edu.cn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731-85834715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邮箱:cslgzb@csust.edu.cn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58529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省市名称 |
文史 |
理工 |
||||
---|---|---|---|---|---|---|
控制线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控制线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安徽 |
480 |
502 |
36422 |
435 |
451 |
144965 |
天津市 |
新高考改革,计入理工类 |
463 |
483 |
38343 |
||
河北省 |
443 |
482 |
43666 |
430 |
459 |
141008 |
山西省 |
409 |
445 |
/ |
373 |
407 |
/ |
内蒙古 |
366 |
387 |
16740 |
323 |
337 |
55446 |
辽宁省 |
404 |
474 |
18531 |
362 |
436 |
74685 |
吉林省 |
364 |
431 |
13677 |
327 |
367 |
53882 |
黑龙江 |
365 |
408 |
16775 |
308 |
362 |
63546 |
江苏省 |
471 |
481 |
49716 |
429 |
456 |
146581 |
浙江省 |
新高考改革,计入理工类 |
497 |
525 |
138252 |
||
福建省 |
468 |
492 |
21478 |
428 |
463 |
73866 |
江西省 |
472 |
501 |
31409 |
440 |
467 |
97544 |
山东省 |
新高考改革,计入理工类 |
437 |
467 |
229742 |
||
河南省 |
445 |
486 |
56565 |
405 |
460 |
208851 |
湖北省 |
435 |
478 |
30445 |
409 |
450 |
98248 |
湖南省 |
451 |
478 |
39655 |
414 |
448 |
126492 |
广东省 |
437 |
492 |
47960 |
445 |
494 |
152792 |
广西 |
421 |
461 |
34632 |
343 |
389 |
106330 |
海南省 |
新高考改革,计入理工类 |
471 |
524 |
26387 |
||
重庆市 |
415 |
474 |
20038 |
411 |
454 |
65701 |
四川省 |
466 |
502 |
43591 |
426 |
461 |
145145 |
贵州省 |
471 |
498 |
28956 |
360 |
389 |
103108 |
云南省 |
505 |
530 |
30936 |
430 |
456 |
78553 |
陕西省 |
400 |
455 |
25648 |
344 |
406 |
91812 |
甘肃省 |
425 |
437 |
21995 |
345 |
374 |
69394 |
宁夏 |
425 |
448 |
7308 |
350 |
364 |
22995 |
新疆 |
334 |
387 |
/ |
290 |
343 |
/ |
青海 |
370 |
378 |
7112 |
308 |
334 |
16304 |
西藏 |
/ |
/ |
/ |
260 |
295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长沙理工大学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本科专业(类) |
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工程)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
工程管理 |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
测绘工程 |
|
长沙理工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工程力学 |
土木工程 |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
智能建造 |
|
长沙理工大学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车辆工程 |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
汽车服务工程 |
|
智能制造工程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长沙理工大学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地理信息科学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环境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
长沙理工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自动化 |
|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
|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
机器人工程 |
|
长沙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
金融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市场营销 |
|
人力资源管理 |
|
工商管理 |
|
数字经济 |
|
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移动互联网学院 |
通信工程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轻化工程) |
长沙理工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生物工程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长沙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应用统计学 |
|
长沙理工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物理学 |
人工智能 |
|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
长沙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类(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长沙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
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
长沙理工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新闻学 |
|
网络与新媒体 |
|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 |
法学 |
长沙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英语 |
|
长沙理工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
工艺美术 |
环境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艺术管理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
长沙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 |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
长沙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长沙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
- |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独立学院) |
- |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 |
长沙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日
收费标准及其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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