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2023年继续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以下简称“学测”),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台湾免试生20人。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参加当年“学测”,且语文、数学A两门课的考试成绩均达顶标级,其余三门课(英文、社会、自然)中至少有两门课考试成绩达前标级及以上;
(三)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须于202年3月1-31日登录“祖国大陆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申请材料:
1.个人证件:《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学测成绩通知单;
3.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近期全身彩色电子照片(在“系统”-其他材料栏目上传)各1张;
4.《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5.考生诚信承诺书;
6.推荐信。
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审核及录取
(一)审核及录取时间为2023年4月1日 - 4月20日。
(二)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我校可通过“系统”通知考生本人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
(三)录取规则
我校将在材料审核通过的学生中按照一定比例根据考生学测成绩(实得级分)择优录取。第一排序依据为:语文+数学A+英文,第二排序依据为:数学A。
(四)录取确认
达到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务必于5月1日前,通过“系统”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于5月15—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如我校招生计划未能一次完成,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
五、入学与身体检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它
(一)学生与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二)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三)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四)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五)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台湾免试生招生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 wdzsb@whu.edu.cn。
九、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附件:武汉大学2023年台湾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含英语、法语、日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翻译 |
哲学类 |
含哲学、宗教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学 |
法学 |
|
政治学类 |
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外交学 |
公共管理类 |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社会学(知行试验班) |
含社会学 |
历史学类 |
含历史学、世界史、考古学 |
社会科学试验班(信息管理类) |
含图书馆学、电子商务、编辑出版学、档案学 |
工商管理类 |
含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管理科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管理 |
数学类 |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学类 |
含物理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科试验班(空间信息与资源环境类) |
含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工科试验班(一流学科群) |
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化学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 |
建筑类(五年) |
含城乡规划、建筑学 |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 |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 |
电子信息类 |
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波传播与天线、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含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国情监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
测绘类 |
含测绘工程、导航工程 |
化学类 |
含化学、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类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口腔医学(五年制) |
|
药学类 |
含药学、生物制药 |
临床医学类 |
含临床医学(五年制) |
备注:1.录取专业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2.每个专业拟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