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2月25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河源校区等5个校区。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单位,现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主要学科门类,民族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3个珠江学者设岗学科,教育学、民族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电子信息、会计、机械、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现设有24个二级教学单位,全日制普通在校生37000多人;开设有72个本科专业,其中理工类专业36个,文科类专业36个;师范类专业32个;建有50多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和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70余门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
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办学定位,以培养高素质“工匠之师”为使命担当,努力创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详见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0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7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包括所有考生)
(1)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4)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5)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2.网上报名确认(仅限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名(仅限华侨考生)
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须留下备查。
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
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④网报时提交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各考区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9193989,010—82837212)。
2.上海: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7070)。
3.福州: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6215678)。
4.广州: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邮政编码:510632,电话020—85220130)。
5.香港: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00852—36288787,00852—36288711)。
6.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
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为5名,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打通使用,可视生源情况超额录取。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
1 |
汉语言文学 |
文理兼招 |
4年 |
5050 |
2 |
学前教育 |
文理兼招 |
4年 |
5050 |
3 |
金融学 |
文理兼招 |
4年 |
5050 |
4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4年 |
5050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招 |
4年 |
5050 |
6 |
应用统计学 |
文理兼招 |
4年 |
5710 |
7 |
软件工程 |
理工类 |
4年 |
8000 |
8 |
网络工程 |
理工类 |
4年 |
5710 |
注:
1.住宿费:500-1700元/生·年。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省发改委调整后的标准为准。2.学前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3.录取要求详见录取原则要求。
三、报名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二)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5月21日 |
09:00—11:30 |
中文 |
13:30—15:30 |
英语 |
5月22日 |
09:00—11:00 |
数学 |
13:00—15:00 |
物理、历史 |
16:00—18:00 |
化学、地理 |
(三)考试地点
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和澳门六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四)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五)其他事项
1.准考证约考前五天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考区均有相应的疫情防控及考务要求,考生务必留意并遵循所选考区的要求。
五、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只设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新生。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
七、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报到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安排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八、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九、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我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我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转7。
(五)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需调整考试时间或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具体工作安排或要求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科(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编510665)
电话:020-38265603 传真:020-38256659
网址:http://zs.gpnu.edu.cn
注释:
注1: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2: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
注3: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注4: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
注5: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
注6: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