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7日
一、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
二、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综合测评奖学金。每年按在校生的18%比例奖励,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400元/人。
农科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农学、植物保护、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园林等农科专业学生。
仲明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人数以及资助标准以仲明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分配的名额和公布的信息为准。
国际班英语学习奖学金。为进一步调动国际班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了国际班英语竞赛奖学金、雅思考试奖学金、英语学习优秀奖学金、英语学习进步奖学金。
园艺园林学院共设立“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华苑园艺优秀奖学金”、“茏腾园林奖学金”、“白云园建助学金”四个奖助学金。其中“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园林、园艺、草业科学专业大二大三优秀学生,共奖励2.5万元;“华苑园艺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园林、园艺专业大三、大四学生,共奖励4500元。“茏腾园林奖学金”旨在奖励“茏腾杯”园林景观设计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学生,共1.38万元;“白云园建助学金”,奖励对象为2016级园林、园艺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奖励1万元。
轻工食品学院设立“吴志勇助学金”、“名花奖助学金”、“康铭明辉奖助学金”和“食品校友基金”等奖助学金,每年奖助70名学生。其中奖学金1500元/人,助学金1000元/人。
管理学院设立“核生奖助学金”和“中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其中,“核生奖助学金”奖学金每年奖励20人,1000元/人;助学金每年资助20人,1000元/人;专业技能竞赛奖金10000元。“中博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表彰在校内外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个人、团队及指导老师,奖金总额一年达5万元。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设立“蓝锋奖学金”。对象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共设立“十佳学子”奖励项目,包括学习之星、自强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公益与道德之星、文体与实践之星,每年奖励优秀学生不超过10名。
农业与生物学院设立“禅农科技新生奖学金”、“广卉&科泽农业创新奖学金”、“嘉美好奖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其中“广卉&科泽农业创新奖学金”每年奖励专业学习成绩优异大三学生10人,每人1300元;奖励创新创业与专业实践成绩优异学生团队5支,每支4000元。“嘉美好奖助学金”每年奖励入学成绩最高的本科、本科插班生和研究生新生各1名,每人3300元;奖励专业实践成绩优异学生10人,每人1000元,资助贫困生10人,每人1000元。
资源与环境学院设立“嘉美好奖助学金”及“广臻设计/广腾宏工程助学金”。其中“嘉美好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资源环境科学专业本科优秀学生,共奖励3万元。“广臻设计/广腾宏工程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资源环境科学专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资助2万元。
机电工程学院设立“元泓星辰奖教奖学金”、“利人精英奖学金”、“亿菱创新创业奖学金”。其中“元泓星辰奖教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的奖项设“学业优秀奖”、“实践突出奖”、“优秀新生奖”。“利人精英奖学金”连续奖励学业成绩排名前20%的优秀学生。“亿菱创新创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能源与机械类创新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竞赛组。
化学化工学院设立“兴腾科奖学金、兴腾科助学金、兴腾科技能竞赛奖励金”、“云超奖学金、云超助学金、云超技能竞赛奖励金”、“丽亨奖学金、丽亨助学金、丽亨技能竞赛奖励金”、“九冠松奖学金、九冠松助学金、九冠松技能竞赛奖励金”、“也乐科技创新基金”等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本院大二至大四学生,共20万元。
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设立“高剑父教育奖学金”、“高剑父教育助学金”。其中“高剑父美术教育奖学金”资助对象为本学院获优秀毕业设计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专业10项(件),1000元/项(件)。“高剑父美术教育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本院全日制在校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500元/年/人。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本资助项目主要用于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减免学费、报销来校路费以及提供其他资助。
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