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3年依據“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0日
廣州城市理工學院
(原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
2023年依據“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廣州城市理工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2617
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學府路 1 號
郵遞區號:510800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民辦學院
辦學類型:全日制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廣州城市理工學院(原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一所以工科為主,經濟、管理、文學、理學、藝術協調發展的多科性應用型學校。2006年由廣州雲峰企業、華南理工大學合作創辦,2021年經教育部批准轉設為廣州城市理工學院,系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廣州,占地面積1753畝,建有14個實驗中心,包括5個基礎實驗中心和9個專業實驗中心,271個實驗室,555個就業與實習基地。學校現有省級協同育人平臺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7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基地1個,省級學生校外實踐基地8個,國家級眾創空間2個。
學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立德樹人。堅持“人才強校”戰略,重視黨建引領校園文化建設,通過“以老帶新”、“雙百工程”、組建學科團隊等措施,提升師資隊伍水準,現已形成了一支以學校自有教師為主、以兼職教師為輔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其中,全國優秀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1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4人、廣東省教學名師3人、廣東省師德先進個人1人、廣東省民辦高校優秀教師4人、南粵優秀教師4人、南粵優秀教育工作者1人。2018年,我校教師獲得我國建築教育工作者最高榮譽獎——中國建築設計獎·建築教育獎。2014年和2018年,我校教師獲省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各1次,2020年,我校教師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次。
學校瞄準區域產業發展和新工科建設,積極推進學科鏈、專業鏈與產業鏈對接,不斷調整和優化學科專業佈局。現有汽車與交通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機器人工程學院、電子資訊工程學院、通信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電腦工程學院、大數據學院、管理學院、經濟學院、外國語學院、珠寶學院、建築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國際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16個學院,設置了機械工程、車輛工程、機器人工程、通信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會計學、寶石及材料工藝學、新能源科學與技術、新能源汽車工程、智能建造等47個專業。學校現有省級重點建設學科2個,省一流專業建設點6個,省級品質工程特色專業11個,省級應用型人才培養示範專業3個,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案3個,省級立項科研平臺2個,其中,廣東省普通高校工程技術中心、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各1個。
學校始終把人才培養品質作為立校之本,著力培養高素質應用型創新人才,是廣東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範學校。學生在各類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區、社團組織等特色鮮明的教育實踐平臺得到充分鍛煉,並在各類學術科技競賽及創新創業競賽中屢創佳績。2018年至今,學生在各類創新創業競賽中共獲得國際性賽事獎項75項、國家級374項、省級683項。其中,獲第十六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 1 項,《低碳節能護欄噴塗小車》國家級大創專案受邀在第十三屆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年會上展示並獲“我最喜愛的專案”,是廣東省入選全國大創年會唯一的民辦院校。2021年學校順利通過雙創教育示範校複評,再次獲評廣東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範學校(2021-2024年)。
學校立足科技創新與產業化平臺建設,重視應用研究與成果轉化。先後成立了工程研究院、智能製造產業學院,搭建科研創新平臺以及成果轉化和產業技術服務平臺,取得了一大批高質量的科研成果。五年來,學校獲批各類科研專案365 項,實到科研專案經費合計3858萬元,發表論文1484篇,申請專利1222項,授權專利1046項,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穩居廣東省民辦本科院校首位。2017年學校獲批成為廣州市知識產權試點學校,2022年獲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託單位、省博士工作站。2018年,學校與華南理工大學啟動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工作,已招收五屆學生共62人。
學校不斷創新辦學模式,先後組建協同育人平臺和協同中心,與企業協同育人。2018年,學校與教育部學校規劃建設發展中心、中科曙光共建“大數據學院”和“大數據應用創新中心”,校、企、政三方協同育人,共同培養大數據產業人才。2019年,我校智能製造產業學院獲評廣東省首批示範性產業學院,2020年珠寶學院獲批廣東省產業學院立項建設。
學校圍繞“一帶一路”倡議與粵港澳大灣區對國際化人才的需求,推進教育國際化發展戰略。先後與英國、加拿大、法國等教育發達國家和臺灣地區的高水準大學和機構建立合作關係,開展多元化合作。學校積極推進專業國際認證工作,已獲得IACBE國際商科認證與IEET工科認證,是中國第一所獲IACBE認證的大學、IACBE亞洲區副主席單位。
辦學17年來,學校累計為社會輸送各類人才5.3萬人,畢業生平均就業率和就業品質穩居全國同類高校前列。學校先後獲得“中國最具就業競爭力院校”“全國學生最信賴的十佳獨立學院”“全國最具品牌影響力獨立學院”等殊榮。在校友會網發佈的2022年中國大學排名中,學校位居中國民辦大學理工類第七位,是六星級中國頂尖民辦大學。
站在新時代新起點上,學校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旗幟,堅持誠信辦學、規範辦學,堅持改革創新、求真務實,堅持品質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與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同行,建設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應用型大學。
【招生資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檔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具體招生資訊如下:
一、招生計畫、招生專業及報讀要求
2023年我校計畫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20人,實際將根據考生志願填報、專業培養需求和生源情況作相應調整。
招生專業及報讀要求如下:
專業名稱 |
報讀要求 |
---|---|
車輛工程、新能源汽車工程、交通工程、物流工程、機器人工程、機械工程、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自動化、電子資訊工程、通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軟體工程、建築學、土木工程、智能建造、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人工智慧、人工智慧(無人系統·機器人)、智能製造工程 |
數學A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含均標) |
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行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供應鏈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經濟統計學、稅收學、經濟學、投資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雙語特色班)、會計學(ACCA審計雙語班)、會計學(註冊會計師雙語班)、寶石及材料工藝學、英語、日語、商務英語 |
語文、數學A/B、英文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含均標) |
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
語文、數學A/B、英文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含均標),提交作品,作品要求見附件1 |
專業詳情可查閱網址: http://zs.gcu.edu.cn/
二、報名與錄取
(一)報名條件
1.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資訊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2.參加當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其中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成績詳見報讀要求。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
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資訊,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
報讀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需提交作品,作品要求見附件1。請將作品掃描或拍照後(標注“姓名-臺灣學測生-作品”字樣),在2023年4月31日前發送至郵箱:dep-zs@gcu.edu.cn,請考生在上傳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檔清晰可讀。
(三)錄取
學校依據考生的學測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按照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學校不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專業分檔時,實行“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學校尊重考生興趣與專業意願,只要投檔到學校的考生,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錄取。
三、收費標準
被我校錄取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相同,具體收費可在我校招生網查詢。
四、入學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註冊;
2.新生入校後須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3.臺灣地區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及我校本科學生相關規定執行。
五、獎學金制度
臺灣地區學生在讀期間可申請教育部及廣州城市理工學院獎學金。
六、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新生入學後的體檢複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 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 號)及教育部《關於明確慢 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 (教學司函〔2010〕22 號) 要求執行,對復查後發現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考生,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七、學歷證書及證書種類
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並頒發廣州城市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廣州城市理工學院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八、其他
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准。
本簡章經廣州城市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正式實施,未盡事宜由廣州城市理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監督與申訴
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
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繫人:任老師;
聯繫方式:020-36903520。
十、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學府路1號(郵編:510800)
招生電話:020-66609166
招生網:https://zs.gcu.edu.cn/
電子信箱:dep-zs@gcu.edu.cn
微信公眾號:廣州城市理工學院招生辦(gcu12617)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