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 网站地图
  • 广东省 · 2025年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广东省 · 2025年 · 高职 · 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 志愿填报 · 报考咨询
  • 微信 · 邮箱
  • 大学志 www.ChinaSchool.com.cn
  • 广东省 · 大学名单
  • 广东省 · 招考最新资讯
  • 「 广东省 · 最美大學 」
  • 2025年05月10日 03:48 星期六
大学高校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

10

五月, 2025

星期六

广东招生

  • 本科
  • 高职
  • 高考 · 季


  • 广东省 · 高校(大學)面向華僑港澳臺招生資訊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Navigate...
    • 首页
    • 全国高考招生信息汇总
    • 高考招生政策
    • 招生章程 · 计划
    • 单考 · 单招 · 提前招
    • 招考动态
    • 志愿填报
    • 报考规划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 院校简介、招生: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香港
    • 澳門
    • 台灣
    • 全国大学名单
    • 本科院校
    • 高职高专
    • 民办高校
    • 中外合作办学
    • 成人院校
    • 自主招生
    • 本专科 · 艺术院校
    • 研究生院校
    • 强基计划院校
    • “双一流”建设高校 · 建设学科
    • “双高”建设计划
    • “985 · 211”
    • 专项计划院校
    • 历年分数线
    • 本专科 · 专业目录
    • 专业解读
    • 国际大学简介
    • 高考分类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 强基计划
    • 保送生
    • 民办招生
    • 专升本
    • 特殊类:艺术 · 体育 · 运动 · 公费(定向)师范生 ·(免费)医学生
    • “国家 · 高校 · 地方” 专项计划
    • 院校留学
    • 國際招生
    • 大陸高校面向华侨港澳臺招生
    • 港澳高校面向内地招生
    • 「 我的大學 · 我的万水千山 」

    所在位置:

    • 首页
    • 广东省高校名单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1. 1
    2. 2
    3. 3
    4. 4
    • Previous
    • Next

    大学志 ·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日

    资料来源: 院校官方网站

    院校本站主页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邮政编码:510303
    花都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区、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广东省,我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各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它各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至学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培养计划来源地县级政府、培养院校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十七条  学校电子商务专业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设立“四年制(4+0)本科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实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4+0”模式,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照协同育人方案,全部四年均在对应高职院校培养,办学地点在高职院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和学位授予等由我校负责,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原则上,实验班学生不得转到其他专业;非实验班学生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学习。
    第十八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在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和商务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合作开展四年制本科层次中外学分互认培养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实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生。有关项目介绍、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等内容,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北省和海南省,学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按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学校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和设置院校专业组,按照院校专业组分组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录取细则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在生源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类分类录取,不跨科类录取或调剂。
    第二十三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五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或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区、市),对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的档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合成总分”计算,然后按合成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合成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若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参照本校在广东省普通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北省和海南省,考生出档的院校专业组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条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二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五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学费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照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参见各生源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4590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5190元。
    学校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属于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科门类,按非理论类标准收取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英语(师范,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翻译(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第一、二、三学年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人民币25190元,第四学年按两校学费标准分别缴费,我校学费标准人民币5190元/年;西悉尼大学学费和杂费由西悉尼大学按其入学当年标准收取。
    商务英语(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第一、二学年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人民币25190元,第三、四学年按两校学费标准分别缴费,我校学费标准人民币5190元/年;西悉尼大学学费和杂费由西悉尼大学按其入学当年标准收取。
    住宿费标准:
    海珠校区住宿费标准:750元~1800元;花都校区住宿费标准:1500~1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确定。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采取“奖、贷、助、补、勤、免” 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深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二)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学校设立新生学费资助,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新生学费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6000元/人,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第四十一条  学校设置优秀学生海外研学项目奖学金,与国外高校合作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师教育和能力提升等研学课程。经过相关程序遴选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相应项目费用(学费、住宿费、交通费)50%的奖励;若是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经学校审核审批可以获得全额奖励。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34113327、34113555。
    传真号码:020-34113555。
    电子邮箱:zsb@gdei.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dei.edu.cn/。
    招生网址:http://web.gdei.edu.cn/zsb/。
    第四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履行执纪监察职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020-34113624。
    电子邮箱:jj@gdei.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生源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生源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招生章程

    2022年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年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 本站首頁
    • 大學简介
    • 历史沿革
    • 最美大學
    •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早安青春
    • 高考四季

    我的大學 - 我的萬水千山

    「 历年招生信息汇总 」

    2025年5月10日

    「 高考指南-历年招生资讯 」

    2024年8月25日

    「 大學文化-标识系統 」

    2024年8月25日

    「 校史校志-历史沿革 」

    2024年8月23日

    「 畢業季-青春 · 不散场 」

    2024年9月1日

    「 流金歲月-灼灼芳华 」

    2024年8月31日

    「 最美印記-我的大学 」

    2024年9月1日

    「 最美校园-不负韶华 」

    2024年8月24日

    院系(教学机构)设置 ( 2024 )

    2024年8月24日

    招生专业学科 一览表( 2024 )

    2024年8月20日

    各专业学费 / 住宿费标准( 2024 )

    2024年8月20日

    奖学金 / 助学金政策( 2024 )

    2021年6月12日

    2021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1年6月1日

    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8月31日

    2024年分省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4年6月12日

    2024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4年6月10日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4年6月2日

    2023年分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3年6月18日

    2023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3年6月1日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3年6月11日

    2022年分省招生录取分数线

    2022年6月12日

    2022年招生简章( 图文版 )

    2022年6月18日

    2022年 省內 / 省外 招生计划

    2022年6月1日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2年6月14日

    2021年招生录取情况汇总表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 省內/ 省外 招生计划

    声明(反馈邮箱)
    本页引用了院校官网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反馈邮箱: School@ChinaNet.com.cn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标识(校名、校徽)


    招生公告 ·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大学志 * 整理招生信息 * 2025年5月10日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风光
    我的大學 流金歲月
    院校全部招生资讯
    大学志

    高考招生 · 官网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中国教育考试网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

    •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吾心 · 吾志

    大学志 - 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中書院 - 子午書院 - InTimeChina.com

    文化 · 教育

    童謠里(TongYaoLi)文化教育機構 - 专注于为0-18岁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包括高端幼儿园和特殊儿童在内的优质教育服务。
    澤路 - 经山历海(泽路) - ChinaMay.com

    关注 · 支持

    子午書院 - 十年苦讀,經春歷夏又秋冬,肆季輪回,初心使然,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大学志(大學招生资讯服务平台) ChinaSchool.com.cn
    微信:139 1066 9902

    大學 · 公告 · 資訊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湖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港澳
    • 台灣
    • 双一流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 建设学科(465个)

    • 强基计划(36所)

    • 全国招生资讯

    • 奔赴山海,不負韶華 中國最美大學

    • 双高计划

    •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56所)

    • 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41所)

    • 高职专科院校(1486所)

    • 2025年 高职单招(提前招 / 五年一贯制 )招生信息

    • 985 / 211

    • 985高校(39所)

    • 211高校 / 学科建设(116所)

    • 2025年高考分数线

    • 2025年全国省市区大學院校 招生公告 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分数 招生指南

    • 2025年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

    • 2025年全国各省市区 / 高考查分 / 录取查询

    • 艺术类(归类为艺术性质)院校(104所)

    • 2025年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大学志

    上銀(北京)

    ChinaNet.com.cn

    大学志

    chinaschool.com.cn

    新高考

    newgaokao.cn

    港澳台聯考

    newsgaokao.com

    童謠里

    china-room.com

    吾心志

    zhichina.com

    志愿填报

    School.Run

    華晴

    timechinese.com.cn

    銀驍

    s-yin.com

    澤路

    chinamay.com

    甄集

    chinak.com.cn

    鄉集

    hometownsky.com

    子午書院

    chinabook.com.cn

    新 · 時代

    newtimes.com.cn

    新 · 資訊

    newsnews.com.cn

    子午光年

    intimechina.com

    經山曆海

    aaba.com.cn

    • 高考季
    • 流金歲月 - 我的大學
    • 泽路 - 智选大學
    • 国际教育
    • 移动客戶端
    • 关于我们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外宣与合作服务 · 大學院校宣传及招生信息发布服务
    • 联系我们

    © 2025 大学志®及/或其关联公司及特许人 版权所有

    • 投诉邮箱:news@ChinaNet.com.cn
    • 京ICP备2021015166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3165号
    • 运维主体:上銀科技 · 北京
    Close

    用户登录 - 线上咨询答疑服务

    用户名

    密码

    记住用户名 / 密码

    注册(暂未开放新用户注册)

    登录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服务

    高考志愿,大学招生,线上咨询答疑服务

    一个有温度及宽度的高考资讯和大学招生媒介平台,我们正在努力提升高度。 - 大学志

    Close

    微信 / 邮箱

    微信
    微 信:

    China_NewLand

    邮 箱:

    info@chinanet.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