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5月25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音乐学院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以下简称“音乐学院”)作为深圳市政府规划建设的“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之一,定位是一所国际化、创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致力于培养学术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人才及融会中西音乐文化的国际大师。音乐学院以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国际认可的学术水准和教学模式,开拓学生的国际视野,同时将秉承大学国际化的氛围、书院制传统、全人教育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
音乐学院面向全球招聘,由国际知名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担任学术带头人。2021年4月29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宣布聘任世界著名作曲家、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叶小钢教授为音乐学院首任院长。
音乐学院将陆续开设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研究生项目将在上述本科专业基础上增设音乐科技、艺术管理、音乐治疗和音乐社会学等方向。音乐表演专业的本科课程设置对标世界一流院校,除必修课程外,选修课程广泛涵盖了专业实践和学术研究科目,包括音乐治疗、音乐管理及推广、音乐录制与编辑、世界音乐、流行音乐等,旨在培养学生多方位发展,丰富和提高学生的学术及表演能力。音乐学院将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并提供其他语种如意大利语、德语和法语课程。学生将在这里接受全方位、高水准的训练,在毕业时能够胜任表演、教研、音乐管理等职位。音乐学院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证及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毕业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音乐学院首年启动招生,拟面向广东省招收第一届音乐类本科生,招生专业及计划等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方向) |
计划 |
省统考要求 |
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
备注 |
---|---|---|---|---|
音乐表演(声乐) |
3 |
音乐表演-声乐 |
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兼招,再选科目不限。 |
仅招美声 |
音乐表演(钢琴) |
3 |
音乐表演-器乐 |
|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2 |
音乐表演-器乐 |
|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等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广东省音乐类专业报考条件。须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音乐类术科统考,且音乐术科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广东省相关要求。
(二)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三)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四)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目前暂时仅招收美声唱法的考生,请非美声唱法的考生慎重报考。
四、录取办法
(一)音乐表演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志愿填报。
(二)出档考生,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将依次以考生的音乐术科统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
五、入学规则
(一)学校将继续加强入学后对音乐类录取新生的政治、专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学籍,并通报广东省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二)学生入学后,除钢琴外,其他器乐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六、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监部门对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
招生咨询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
招生热线:(0755)8427 3500
传真号码:(0755)8427 3690
电子邮箱:admissions@cuhk.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uhk.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七、附则
本简章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