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学院代码:14408)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5月1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408
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邮政编码:516025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合作企业
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为120人,试点专业为眼视光技术、健康管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康复治疗技术7个专业,试点合作企业为广东雷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都乐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市鲲鹏义齿有限公司、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惠州市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惠阳三和医院(有限合伙)、惠州市世济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不招色盲色弱。
第三章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报名方法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2、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14日。
(四)报名方法
1. 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
(1)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加盖高中学校公章的高中阶段就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2)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报考院校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3)护理专业只招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为护理或助产专业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考生需上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扫描版(含封面及内页)。
2.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与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方可录取注册,实现学生、员工双重身份。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3.自主招生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了解拟报考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我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
4.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招生院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考试费缴交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展价格[2022] 442号)文件精神,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报考考生审核通过后,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门考核80元/生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缴交采用二维码收取,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2:00至5月16日17:00,请考生按照附件3操作指引进行缴费。考生须认真核对缴费信息,一经确认,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第四章 考核办法
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6,测试满分值为2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满分值1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根据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按4:6权重分别进行成绩折算,折算后总分满分值为100分。
第五章 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0日。
(二)考试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第六章 录取办法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录取工作将于5月27日至6月2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录取原则
1.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的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折算后总分满分值的40%。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
2.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考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核、录取程序透明、公开。
考试结束后,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制定拟录取方案,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七章 人才培养与学籍管理
(一)培养模式和毕业证书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二)现代学徒制学籍管理
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教学地点为试点合作企业,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第八章 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专业学费 6410元/学年,教材费500元/学年(多退少补)。
(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注册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3年8月份,由我校统一发放。
2.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录取考生,于2023年9月份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3.经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5.新生入学后,将对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1.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366800
传真:0752-2366800
电子邮箱:hzhsp_zs@huizhou.gov.cn
学校网址:http://www.hzhs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hzhsp.edu.cn
2.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 系 人:严适琼
监督电话:0752-2366007
电子邮箱:hzwzy2366007@163.com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