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
金融学 |
110人 |
二年 |
5000元/年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二年 |
5500元/年 |
报考金融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所属专业类不得为金融学类(金融学);报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所属专 业类不得为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两个专业最终的招生计划数,将综合报考情况,按照专业报考人数与第二学士学位总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确定,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发布。
二、招生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四级成绩425分(含)以上,能如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考生体检需符合专业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考生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材料准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以下材料(均为电子版)于5月5日前备齐,报至本学院就业专职辅导员处(各学院就业专职辅导员接收报名邮箱附后)。
(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下载附件后填写);
(2)学分积排名证明(可信成绩单系统中申请);
(3)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可信成绩单系统中申请);
(4)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学习、科研等方面能力的材料。
以上1-3项材料为必备项,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前与学院就业专职辅导员确认报名成功;考生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资格。
2. 统一报送:报名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按时完成报送。其中考生报名材料文件夹按“学号+姓名”命名,学院汇总文件夹按“**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命名,打包压缩后发至招办邮箱blzsb@bjfu.edu.cn。
四、选拔录取
1.材料初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1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满分分值 |
2023年5月27日 |
14:00-16:00 |
综合素质 |
30 |
英语 |
30 |
||
专业能力 |
40 |
所有考试均为笔试,其中综合素质、英语测试无参考书目,题型均为选择题;专业能力测试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金融学专业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书目为《金融学》(精编版)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07);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课程为mooc《大学生计算与信息化素养》(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BFU-1207176813),请考生做好准备。
具体笔试地点将与初审合格名单一并公布。
3.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英语成绩。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递补说明: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未能如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综合考虑缺额数量、流失率等因素,于7月15日确定拟录取递补名单。请未入围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届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遗漏递补信息,递补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五、报到与复查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北京生源一律不转户口,京外生源可根据当地户籍政策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培养与毕业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学校为学生提供学生宿舍,住宿须遵守《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中途退学的学生,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七、监督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如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以学校名义开办辅导班、收取考生指导费用,学校将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
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
4.学校加强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笔试名单、拟录取名单、拟递补名单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2.各学院本科就业专职辅导员邮箱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