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层级研究型人才”。学校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全面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家队”资源,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院)融为一体,力行“研究型教学”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以“入主流、入体系、一体化、一盘棋”为办学方略,坚持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主流、全面融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体系,实行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科研教学资源一盘棋配置。目前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和学制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自费全日制。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至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等事项入学后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管理)。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相关招生学院公布的年限为准。
三、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社会科学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
2023年,所有参加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见下文)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在2023年3月11日前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网上(现场)确认时须按照各报名点要求提交材料副本: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3年3月21日-31日间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五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 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报名并完成网上(现场)确认。
五、考核方式
2023年我校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面向港澳台地区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提交申请材料(不论申请成功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各学院具体材料要求在报名结束后公布)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报名确认后通知)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形式或书面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截止时间将以申请学院通知为准):
(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
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提供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学校公章。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学历学习成绩单:
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意见。
(6)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研究经历、专业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报考学院对外语水平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报考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申请者可提供外语水平证明供学院审核参考,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8)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由学院组织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查评定,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材料审核环节成绩及达标要求由各学院在其网站上公布。
(三)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并在综合考核开始之前公布。
各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原则上与选拔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核的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6月下旬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应于2023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日期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日期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港澳台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经我校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费、食宿及学杂费
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一)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 元/年。
2.博士研究生:10000 元/年。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请查看各专硕点招生简章。
(二)食宿及学杂费等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住宿、图书教材费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九、奖学金
我校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评选教育部港澳侨学生、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有关评选时间、评选方式及受奖金额参见学校当年网站通知(http://www.ucass.edu.cn)。
十、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杨妍
电话:86-10-81360224
传真:86-10-81360219
邮件:yz@ucass.edu.cn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欢迎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就业处咨询!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