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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_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Guangxi Arts Institute | 属性:公办 本科 | 所在地:广西南宁市/桂林市

    广西艺术学院-校徽

    院 校 概 述 | 历 史 发 展

      广西艺术学院,学校前身是中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在桂林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41年8月,私立桂林美术专科学校成立;1946年1月,“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与“私立桂林榕门美术专科学校”合并为“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3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学校被撤销;1958年广西艺术专科学校在南宁重建;1960年2月,更名为广西艺术学院。

    省部共建高校

    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院校概况:
      广西艺术学院(Guangxi Arts University),简称“广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现为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是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高校,是广西特色优势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
      截至2024年12月,学校有三个校区,地处广西首府绿城南宁的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以及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桂林的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611.02亩。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2335人、教职工1264人。


    大 学 概 述

    类型 | 41450

    • 艺术类学校类别
    • 10607院校代码

    院校官网

    点击浏览

    院校属性

    • 本科 · 公办 · 广西南宁市 / 桂林市

    2025年7月14日

    资料来源: 广西艺术学院_院校官网

    整理: 大学志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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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艺术学院

    Guangxi Arts Institute



      广西艺术学院现为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是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地处广西首府绿城南宁的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以及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桂林的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611.02亩。

      广西艺术学院前身是由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广西艺术学院”。1980年,开办研究生教育。1990年,获批首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建校以来,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淀深厚底蕴。

    广西艺术学院 - 最美印记

      学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其中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为广西一流学科,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广西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中心(基地)18个。下设音乐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坐落于南湖校区的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是民族地区第一家民族音乐博物馆,已成为展示广西民族音乐文化、东南亚音乐文化的重要平台。

      学校秉持“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根植本土、多元融合、传承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艺术学院
    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11月


    广西艺术学院【 我的大学 】

    广西艺术学院 - 我的大学

    一切就绪,只为与你相逢
    想见你,曾在心底默念
    已千千万万遍
    静待你,一切准备就绪
    那是因你而绽放的校园
    愿每个人对待大学生活能
    温柔以待,不负韶华

    广西艺术学院 - 最美院校

    大学风光 ·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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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万抟扶排羽翼,十年辛苦涉风尘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人文、创新、智慧、绿色、平安的魅力校园

    静待你,一切准备就绪,那是因你而绽放的校园。愿每个人对待大学生活都能温柔以待,都能不负韶华。未来可期,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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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6-20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广西艺术学院现为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是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3年,本科专业学制4年。

    第四条  教学单位:我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

    第五条  学科专业:我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艺术学、文学、工学、交叉学科4个门类。现有40个本科专业,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57个本科专业(含28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35个,覆盖率达到61.4%,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学院

    类别

    招生专业(方向)

    预缴学费

    (元/生·学年)

    说明(详见招生简章)

    音乐学院

    组织校考的专业

    音乐表演(演奏)

    13200

    招收管弦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招收键盘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手风琴。

    招收民乐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中阮、二胡、民族打击乐。

    招收流行演奏类考生,招录乐器种类: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音乐学院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13200

    仅招收广西考生。招收唱法:美声、民族。

    音乐表演(演唱)

    13200

    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考生。

    流行音乐

    12000

    招收流行唱法考生。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40000

    (详见第二十三条)

    仅招收演奏类乐器为钢琴的考生。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40000

    (详见第二十三条)

    招收演唱考生。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音乐学(音乐理论)

    12000


    录音艺术

    12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2000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12000

    招收音乐教育类主项为器乐的考生,招录乐器种类: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音乐教育

    12000

    招收音乐教育类主项为声乐的考生。

    美术学院

    绘画

    13200


    美术教育学院

    美术教育

    12000


    设计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12000


    视觉传达设计

    13200


    产品设计

    12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2000


    动画

    12000


    工艺美术

    12000


    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

    中国画

    12000


    书法学

    12000


    舞蹈学院

    舞蹈学

    12000

    招收舞蹈类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考生。

    舞蹈表演

    13200

    招收舞蹈类中国舞、现代舞考生,入校后侧重中国舞。

    舞蹈编导

    12000

    招收舞蹈类中国舞、现代舞考生,入校后分流侧重编导、现代舞。

    舞蹈表演(国标舞)

    13200

    招收舞蹈类国际标准舞考生。

    影视与传媒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2000


    影视摄影与制作

    12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2000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12000


    建筑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13200


    造型艺术学院

    雕塑

    12000


    陶瓷艺术设计

    12000


    公共艺术

    12000


    绘画(壁画)

    13200


    美术学院

    普通类专业

    美术学

    12000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12000


    人文学院

    艺术史论

    12000


    文化产业管理

    12000


    艺术管理

    12000


    影视与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12000


    广告学

    12000


    戏剧影视文学

    12000


    建筑艺术学院

    艺术与科技

    12000


    风景园林

    12000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艺术学院纪检监察组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七条  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详见招生信息网后续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计划》。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校部分专业在西藏、新疆投放分省计划,详见后续发布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说明。

    第八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  我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它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具体如下:

    一、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二、其它专业面向部分省(区、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我校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我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该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详见《关于公布学校2025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的通知》,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查阅。

    第十三条  我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考生应取得各专业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各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详见《关于公布学校2025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的通知》。

    第十四条  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成绩排序,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它符合录取要求且尚未录满的专业(方向),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我校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

    (一)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安排分省计划,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按以下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校考成绩合格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附件,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考生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成绩查询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三)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各乐器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序;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

    我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区、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考生。

    三、普通类专业

    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艺术与科技、风景园林、广告学、艺术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等10个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类考生。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相应批次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其中文化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也同分时,按各省高考文化成绩排位排序。

    第十八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

    第七章录取要求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

    一、美术教育、中国画、环境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陶瓷艺术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壁画)等美术设计类专业(方向)要求无色盲等妨碍学习的疾病。

    二、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表演(演奏)、音乐教育、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流行音乐、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国标舞)、表演(舞台影视表演)等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

    三、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教育、流行音乐等演唱类专业(方向)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

    四、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专业身高建议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五、舞蹈表演专业身高建议应达到男175CM(含)以上、女165CM(含)以上。

    六、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身高建议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考生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慎重选择专业。

    第二十一条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方向招录的乐器种类

    一、音乐表演(演奏)管弦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

    二、音乐表演(演奏)键盘类:钢琴、手风琴。

    三、音乐表演(演奏)民乐类: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古筝、中阮、二胡、民族打击乐。

    四、音乐表演(演奏)流行类:电吉它、电贝司、双排键电子琴、流行键盘、爵士鼓、萨克斯。

    第二十二条  部分省级统考专业唱法/乐器/舞种要求

    一、音乐表演(民歌演唱)专业招收唱法:美声、民族。

    二、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器乐方向,招收乐器:钢琴。

    三、音乐教育专业器乐方向招收乐器: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

    四、音乐表演(演唱)专业招收唱法种类:美声、民族。

    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唱法种类:流行。

    六、舞蹈学专业招收舞种: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

    七、舞蹈表演专业招收舞种:中国舞、现代舞。

    八、舞蹈编导专业招收舞种:中国舞、现代舞。

    九、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招收舞种:国际标准舞。

    第八章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2025年学费、住宿费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最新标准执行。除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最终学费按照实际所修学分收取。

    一、预缴学费标准为12000-13200元/生﹒学年,具体详见本章程第五条的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H)是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学费40000元/生﹒学年,第1、2、3学年在广西艺术学院学习,如第4学年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学习,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支付,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继续在广西艺术学院完成该专业第4学年课程的学习,学费继续按该专业收费标准40000元/生﹒学年收取,不能转到其他专业。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三、住宿费标准:

    1.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650-1350元/生.学年;

    2.相思湖校区学生宿舍6-8人间:13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琴房使用服务费1.5元/小时;补办毕业证10元/证;补办校园一卡通30元/卡;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教材费在大一、大二预收500元/生.学年,最终按教材的实际进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体检费85.6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费用。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五、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第二十五条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代码:130202H)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继续在广西艺术学院完成该专业第4学年课程的学习,不能转到其他专业。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收取标准详见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科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严格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5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自行查询。

    第九章奖、助、贷政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广西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有不符的,按照国家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监督电话0771-5786987。

    学校网站:https://www.gxa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

        

        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招生专业方向:音乐表演(演奏)

    国内顶级比赛

    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

    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

    肖邦国际钢琴比赛

    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

    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

    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

    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

    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

    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

    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

    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

    利兹国际钢琴比赛

    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省内 / 省外招生计划

    发布日期:2025-06-12



    2025年6月26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招生(录取)分数

    发布日期:2024-09-01



    2024年招生(录取)分数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广西艺术学院-院系专业设置( 2025 )

    发布日期:2025-06-20



    院系设置

    序号

    学院

    考试(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方向)

    1

    人文学院

    美术设计类

    艺术管理

    2

    美术教育学院

    美术教育

    3

    美术学院

    绘画

    4

    设计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5

    视觉传达设计

    6

    产品设计

    7

    服装与服饰设计

    8

    工艺美术

    9

    动画

    10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美术设计类

    中国画

    11

    影视与传媒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2

    建筑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13

    造型艺术学院

    雕塑

    14

    陶瓷艺术设计

    15

    公共艺术

    16

    绘画(壁画)

    17

    绘画(装饰绘画)

    18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书法类

    书法学

    19

    影视与传媒学院

    广编类

    广播电视编导

    20

    影视摄影与制作

    21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22

    舞台表演类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23

    音乐学院

    民歌演唱类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24

    音乐学院

    音乐演奏类

    音乐表演(演奏)

    25

    流行音乐

    26

    音乐学 (中外合作办学)

    27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28

    人文学院

    艺术管理

    29

    音乐学院

    音乐演唱类

    音乐表演(演唱)

    30

    流行音乐

    31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32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33

    人文学院

    艺术管理

    34

    音乐学院

    音乐学理论类

    音乐学(音乐理论)

    35

    录音艺术类

    录音艺术

    36

    作曲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7

    舞蹈学院

    舞蹈表教类

    舞蹈学

    38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39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40

    舞蹈学院

    舞蹈编导类

    舞蹈表演(现代舞)

    41

    舞蹈编导

    42

    国标舞类

    舞蹈表演(国标舞)

    43

    美术学院

    普通二本类

    美术学

    44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45

    人文学院

    艺术史论

    46

    文化产业管理

    47

    影视与传媒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48

    广播电视学

    49

    广告学

    50

    建筑艺术学院

    艺术与科技

    51

    风景园林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广西艺术学院
    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助政策( 2025 )

    发布日期:2025-07-14



    入学及学费标准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学费、住宿费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最新标准执行。除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最终学费按照实际所修学分收取。

    一、预缴学费标准为12000-13200元/生﹒学年,具体详见2025年招生章程第五条的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H)是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学费40000元/生﹒学年,第1、2、3学年在广西艺术学院学习,如第4学年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学习,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支付,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继续在广西艺术学院完成该专业第4学年课程的学习,学费继续按该专业收费标准40000元/生﹒学年收取,不能转到其他专业。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三、住宿费标准:

    1.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650-1350元/生.学年;

    2.相思湖校区学生宿舍6-8人间:13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琴房使用服务费1.5元/小时;补办毕业证10元/证;补办校园一卡通30元/卡;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教材费在大一、大二预收500元/生.学年,最终按教材的实际进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体检费85.6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费用。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五、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奖、助、贷政策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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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概况

    院校概述 · 基本信息 · 院系专业
    大学志 * 整理于百度百科 * 大学百科 *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西艺术学院
    外文名
    GUANGXI ARTS UNIVERSITY
    简    称
    广艺(GXAU)
    创办时间
    1938年
    创办人
    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
    办学性质
    公办大学
    学校类别
    艺术类
    学校特色
    省部共建高校
    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查丹明 ; 校长:韦俊平(2025年6月官网数据)
    院系设置
    116个教学单位(截至2024年11月)
    本科专业
    40个(截至2024年11月)
    硕士点
    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截至2024年11月)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截至2024年11月)
    校    训
    亲爱精诚
    校    歌
    《广西艺术学院院歌》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2号(西校区)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1号(桂林校区)
    院校代码
    10607
    知名校友
    弦子、黄觉、艾菲、高峻、李剑青、陈永馨、林娜冰
    占地面积
    611.02 亩(截至2024年11月)
    在校生
    12335人(截至2024年12月)
    教职工
    1264人(截至2024年12月)

    广西艺术学院

    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 招生分数

    招生资讯及公告 * 整理于院校招生官网 *


    2025年7月22日

    「 高考指南-历年招生信息汇总 」

    2024年2月23日

    「 畢業季-早安青春 」

    2025年7月14日

    「 大學文化-标识系統 」

    2025年7月14日

    「 校史校志-历史沿革 」

    2024年1月12日

    「 我的大學-流金歲月 」

    2024年1月10日

    「 最美印記-我的大学 」

    2024年1月8日

    「 最美校园-我的大学 」

    2025年2月20日

    2025年招生分数

    2025年2月20日

    2025年招生指南

    2025年2月20日

    2025年招生资讯

    2025年2月20日

    2025年招生信息

    2025年6月26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计划

    2025年6月26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

    2025年6月20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年6月15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专业录取最低分

    2024年6月14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计划

    2024年6月12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4年6月1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3年10月30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最低分

    2023年6月18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二本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2023年6月12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2023年6月1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11月11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最低分

    2022年6月12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年6月18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2022年6月1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年7月14日

    广西艺术学院 - 院系设置

    2025年7月14日

    广西艺术学院 - 专业学科

    2022年2月14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广西考生)

    2021年6月12日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2021年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2021年6月18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分省计划一览表

    2021年6月1日

    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年7月14日

    广西艺术学院 - 学费 / 住宿费标准

    2025年7月14日

    广西艺术学院 - 奖助政策


    广西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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