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4日
入学及学费标准
广西艺术学院2025年学费、住宿费按照上级部门批复的最新标准执行。除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最终学费按照实际所修学分收取。
一、预缴学费标准为12000-13200元/生﹒学年,具体详见2025年招生章程第五条的2025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H)是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学费40000元/生﹒学年,第1、2、3学年在广西艺术学院学习,如第4学年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学习,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支付,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继续在广西艺术学院完成该专业第4学年课程的学习,学费继续按该专业收费标准40000元/生﹒学年收取,不能转到其他专业。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三、住宿费标准:
1.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650-1350元/生.学年;
2.相思湖校区学生宿舍6-8人间:13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琴房使用服务费1.5元/小时;补办毕业证10元/证;补办校园一卡通30元/卡;伙食费自愿入伙,据实结算;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教材费在大一、大二预收500元/生.学年,最终按教材的实际进价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体检费85.6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费用。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五、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