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工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2025)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学费/住宿费标准
柳州工学院本科各专业学费与住宿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学费和住宿费】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后执行,具体如下:
学费标准为:
(一)文、史、经济管理类、外语类专业:22500元/学年。
(二)理工类专业:245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265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
(一)学生公寓:六人间:2200元/生/学年;四人间:28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每生每月定额用电用水量的水电费,分别为定额用电量5度/人/月、定额用水量5立方米/人/月)
(二)以上公寓式宿舍均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退费规定: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转)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学校一律根据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时间一学期按5个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具体规定如下: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按90%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按85%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按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以内的,按2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退学费、住宿费。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高等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1号)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8元/立方米;补办学生证工本费10元/本;资料复印、打印费:单面0.2元/张,双面0.4元/张;学生自愿到学校医务室看病,医务室看病不收费,药品按进价收费,治疗按广西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计算机水平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外语等级考试费按相关报名考试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