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日
收费标准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学年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1.预缴学费标准:
文科类(非外语、体育)专业:6500元/生.学年;
体育类、外语类、理科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工科类专业:75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85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标准: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4人间:1400-1550元/生.学年;
非公寓式宿舍6人间:1200-1350元/生.学年;
套间式公寓8人间:1000-1150元/生.学年;
公寓式10人间:800元/生.学年;
公寓式12人间:750元/生.学年。
以上学费、住宿费按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如下:
1.服务性收费:上机上网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小时1.5元,实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过30元;使用语音室、琴房服务费收费标准最高为每小时3元(课余时间自愿接受服务的在校生);入网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50元/户(一次性收取);网络使用费最高标准不超过30元/户.月(自愿入网的在校学生);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需增加份数的,每增加一份最高不超过2元。
2.代收费:军训服装费120元/套(参照2024年招标采购单价,最终按照实际招标采购价格收取);体检费60元/人(最终按照医院实际的标准收取);超定额水电费,按照南宁市水电价格收取;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三)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专业
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专业代码:540106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内地学校学费按学年收取,70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课程,赴香港学习时学费29500港元,由学生直接支付给港方。香港住宿费将根据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收取。其他费用自理。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专业代码:5305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内地学校学费按学年收取,75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课程,赴香港学习时学费29500港元,由学生直接支付给港方。香港住宿费将根据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收取。其他费用自理。
3.艺术设计(专业代码:550101H):该专业与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合作办学。在内地学校学习期间费用按学年收取,8000元人民币/生/学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课程,赴香港学习时学费29500港元,由学生直接支付给港方。香港住宿费将根据当年香港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公布的最新收费标准收取。其他费用自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