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2月12日
为做好我校 2025 年普通本科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 厅关于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 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 ”建设高校,是国 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 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
学校设有 25 个学院(部),1 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和民族教育学院(预科 教育)。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 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12 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25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5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 权点 25 个,本科专业 72 个。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0 个,陕西 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 个。拥有国家“双一流 ”建 设学科 1 个(中国语言文学)、4 个国家重点学科、陕西省“双一流 ”建设学科 2 个。13 个学科进入ESI 世界前 1%,其中化学、材料科学 2 个学科进入ESI 世 界前 2‰。
学校图书馆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拥有纸质图书 416 万余册,电子图书 268 万余册,中外文学术文献资源数据库 92 个、子库 268 个。学校建有红烛校 史馆和国内首座综合性教育博物馆。
学校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 日本、 韩国、哈萨克斯坦等 38 个国家和地区的 190 余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长 期友好合作关系。通过双学位联合培养、校际学生交换、海外名校访学、名企实 训、国际组织实习及国际暑期学校、文化交流等形式,全力推动我校学生参与国际化培养、丰富海外经历、促进多元文化交流。学校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 育基地、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和国际中文教 师奖学金接收单位,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
二、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 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 2025 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 ”), 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 A 或数学 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 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各专业数学 A/B 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生计划
拟招 25 人,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具体招生专业见附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
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 。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
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并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和能够体现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 证明(若无可不提交)等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 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 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资格造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 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 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 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2025 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14 日。
1.审核阶段
我校在报名系统中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 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 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考核和录取。
2.考核阶段
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线上面试,届时我校将通过电子 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相关事项。
六、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考生须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19 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 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若生源不足或未完成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征集志愿补录,具体安 排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 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 书。
七、其他说明
1.台湾学生收费标准与我校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一致。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学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凡不符合报名和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 书。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施,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 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6-29-85310302。
九、联系方式
电话:86-29-85310330
传真:86-29-85310188
邮箱:jwzb@snnu.edu.cn
网址:http://zsb.snn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620 号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 室,邮政编码:710119。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调整招 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 2025 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
序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类)名称 |
招生专业(类)包含专业名称 |
科类 |
数学科目要求 |
1 |
哲学学院 |
哲学类 |
哲学(新文科班)、哲学 |
文史 |
数学 A/B 均可 |
社会学 |
/ |
文史 |
数学 A/B 均可 |
||
2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 学(拔尖基地班)、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数学 A/B 均可 |
3 |
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师范)、历史学(新文 |
文史 |
数学 A/B 均可 |
4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师范)、英语(创新实验 班)、翻译 |
文史 |
数学 A/B 均可 |
5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类 |
心理学(泽如拔尖基地班)、应 用心理学 |
理工 |
数学 A |
6 |
数学与统计 学院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统计 |
理工 |
数学 A |
7 |
物理学与信息 技术学院 |
物理学类 |
物理学(师范)、物理学(恒元 班)、物理学(创新实验班)、 |
理工 |
数学 A |
8 |
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类 |
化学(师范)、化学(笃学班)、 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 |
理工 |
数学 A |
9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师范)、生物科学(理 |
理工 |
数学 A |
10 |
地理科学与 旅游学院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 学、地理科学(创新实验班) |
理工 |
数学 A |
11 |
国际商学院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金融学 |
理工 |
数学 A |
工商管理类 |
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
理工 |
数学 A |
学校招生专业(类)及要求如调整,以最终公布为准;按大类招生的专业, 学生学习一年以后进行一次性专业分流,具体分流办法以当年专业分流办法为准。
学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snnu.edu.cn 查看专业简介。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