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要求,结合南开大学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人才选拔和培养方案,我校继续组织开展外国语言文学类保送生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简章适用于南开大学2024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招收工作,招生专业包括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翻译(小语种方向,含德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方向)。
二、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政策规定,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仅限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
三、报考申请及专业要求
(一)申请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16: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注册报名,并上传材料(具体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内要求)。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仅需网上报名,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申请材料请以照片形式上传,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清晰、真实、完整、可读。
我校将于2023年12月2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测试。
(二)报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名称 |
高中所学外语语种要求 |
专业名称 |
高中所学外语语种要求 |
俄语 |
英语或俄语 |
西班牙语 |
英语或西班牙语 |
日语 |
英语或日语 |
意大利语 |
英语或意大利语 |
法语 |
英语或法语 |
翻译 |
英语或德语或葡萄牙语或阿拉伯语 |
注意:
1.高中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最多可按志愿顺序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符合要求的三个专业志愿;
2.高中所学外语语种为非通用语语种的考生(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仅能填报与所学语种相同的一个专业志愿。
四、考核测试情况
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入个人报名账号内查看准考证信息并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查看及下载打印的具体开放时间待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详见报名平台个人报名账号内的通知。
(一)考核测试内容
高中所学外语语种 |
笔试 |
面试 |
英语语种 |
数学、语文 |
英语口试 |
非通用语语种 (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 |
数学、语文 |
非通用语口试 |
(二)考核测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 (100分) |
2024年1月2日 14:00-15:00 |
见准考证 |
数学 (100分) |
2024年1月2日 15:00-16:00 |
见准考证 |
2.面试
(1)测试内容:口语考试(100分),测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2)测试时间:2024年1月3日8:00-12:00;13:00-18:00
(3)测试地点:由抽签结果决定。
五、录取原则
(一)认定
在考生语文、数学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单科分数线的基础上,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须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公示
经我校考核通过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名单将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公示,并报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六、其他要求
(一)高中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到非通用语语种以外的专业。
(二)高中所学外语语种为非通用语语种(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校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三)所有信息全部由考生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登录考生本人账号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密切关注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七、监督机制
(一)招收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2-23500363)。
(三)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在我校保送生测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入学者,取消其保送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
八、本简章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22-23504845,60365167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