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7年)
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2011年)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018年)
2024年7月17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中国民航大学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行业性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教育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
学校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第二民航学校,1981年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的发展一直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建校伊始,由毛泽东主席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选定校址。2011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建校六十周年校庆大会。2021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向建校七十周年校庆大会发来书面致辞。
建校以来,学校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世界,秉承“建民航、兴民航、强民航”之初心,“忠诚、爱国、奋斗”之家国情怀,“明德至善、弘毅兴邦”之校训精神,“严实向上”之校风,“崇德崇严、立学立人”之教风,“笃学、精博、严谨、创新”之学风。
学校现有天津东丽、宁河两个校区,以及辽宁朝阳、内蒙古呼伦贝尔、新疆石河子三个主飞行训练基地。校区占地面积2969亩,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宁河校区一期工程建成并投运,二期工程即将开工建设,大兴民航科技创新基地(民航大学项目)获得民航局可研批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9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600余人,留学生240余人。现有16个学院(分校),以及研究生院、科技创新研究院等。
学校构建了新时代民航院校“1232”(一引领两驱动三支撑两保障)大思政教育体系,即坚持以忠诚教育为引领,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为驱动,以准军事化管理的制度、模式、平台为支撑,以管理服务、校园文化为保障,不断深化“三全育人”工作,不断强化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获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天津市课程思政示范课程9门,天津市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4门,天津市课程思政优秀教材6部。其中,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交通运输等民航特有专业学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制度。近年来,获批2个天津市网络思政名师工作室,发起成立民航院校思政课青年教师联盟,获批中国民航行业文化研究中心。
学校构建了“顶尖安全、一流交通、知名航宇、精品信息、交叉理学、特色文管”民航顶尖学科生态。现有中国民航首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安全科学与工程)、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安全科学与工程),1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和天津市高校顶尖学科培育计划。交通运输、航空宇航和民航信息安全与应用等5个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
学校积极实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荣获天津市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3个项目入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题案例征集,4个项目入选天津市首批研究生产教融合工作站,6个项目获评“天津市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典型案例”,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三年来,研究生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奖项共计40项,其中国家级22项、省部级18项。
学校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交通运输、通信工程专业通过了工程教育认证。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两次获得法国工程师学衔委员会(CTI)认证。电子信息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和飞行器制造工程等3个专业通过国际航空认证委员会(AABI)认证,成为国内率先通过国际航空教育认证的高校。飞行器运维工程、航空安防管理为民航特色、全国唯一的本科专业。现有国家一流本科建设课程6门,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38门。拥有14个省部级教学团队。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 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点,2个天津市现代产业学院(民用航空工程产业学院、民航飞行产业学院)。获批2个民航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3项。学校将创新创业和学科竞赛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取得多项国家级奖项。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比例逐年提升。
学校现有1个国家空管运行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5个民航局重点实验室,5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个天津市技术创新中心,1个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7个省部级智库。围绕行业“卡脖子”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为C919大型客机适航取证提供重要技术支持,顺利完成“十三五”期间7个大飞机专项和2个民机专项科研项目验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近30项。新增“可持续航空燃料”民机专项重大科研项目、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7项。获批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天津市首批优秀大学科技园和天津市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成科技成果转化237项,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年产值突破亿元。学校也通过国家质量(ISO 9001标准)、环境(ISO 14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ISO 45001标准)(QES)管理体系认证。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拥有国家级人才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入选2023年度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天津市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人才100余人。
学校拥有各类飞行教学训练飞机110余架,机务维修实习飞机22架,D级飞行全动模拟机2台,其他各类训练模拟机/器208套,各类飞机发动机62台套。图书馆有纸质图书251万册,电子图书331万册,数据库108个,共建了中商飞、空客、波音、赛峰资料室,开通了中商飞在线、波音在线、空客在线网站。
学校生源质量始终居于全国高校前列,本科招生质量接近全国高校前5%。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兴业人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居于全国高校前列,主要服务于空管局、航空公司、机场等民航相关单位和中国商飞、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研发制造单位,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2007年,与法国航空航天大学校集团(GEA)共同创办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2016年被中法两国政府评为“中法大学合作优秀项目”。与美国安博瑞德航空航天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展学分互认和双学位项目。学校是国际民航组织升级版航空培训计划(ICAO TRAINAIR PLUS Programme)金牌会员。同时,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
学校与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航航空、厦门航空及亚洲航空、国泰航空、长荣航空等运输企业,与民航局空管局、首都机场集团、西部机场集团等运行单位,与中国商飞、中国航发、中航工业、中电科、波音公司、空客公司等制造企业,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法国航空航天大学校集团、巴西航空理工学院、韩国交通大学、哈萨克斯坦民航学院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与中国航空学会、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意大利航空航天企业协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等组织,与华为、浪潮、联通等知名企业,与天津市、云南省、北京市等地方政府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学校培养了大批兴业人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薪酬指数始终居于全国高校前列,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面向未来,围绕交通强国建设民航新篇章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学校将以航空领域创新能力提升为导向,以解决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卡脑子”“卡脖子”问题为牵引,着力打造“五纵一横一园”的科技发展格局。在民机安全性与适航、空域融合安全运行、未来机场与智能装备、通用航空与智能网联、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组建了五大研究院,建设航空法学协同创新中心,冲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按照“超前探索、领先创新、夯实基础、支撑发展”的理念,协同打造航空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坚持学科引领、特色发展、创新驱动、开放办学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民航领域的高等教育引领者、科技创新示范区、政策咨询智力库、国际交流排头兵,努力建设成为高水平现代化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数据截至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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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中国民航大学的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学校现有天津东丽、宁河两个校区,以及辽宁朝阳、内蒙古呼伦贝尔、新疆石河子三个主飞行训练基地。校区占地面积2969亩,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上级主管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学校致力于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第三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层次:本科、硕士、博士等各层次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教育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
第四条 证书颁发:凡具有中国民航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中国民航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中国民航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民航大学。
第五条 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研究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执行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负责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管理工作,统一规范考试招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流程,统一制订考核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统一组织考试及选聘专家,统一公示合格名单及录取结果,统筹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活动。
第八条 相关学院和部门负责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制订相关招生考试的政策和开展宣传、咨询、报名、体检、专项测试等录取前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编制根据国家政策、民航与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发展选择等因素科学制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上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达的文件执行。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除普通类型招生外,还单列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体育保送生、艺术类、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就业等招生计划,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中。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计划数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使用原则和要求,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英语、翻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艺术类、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民航企事业单位定向生,以及港澳台等类型考生的报名、录取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需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报名注册,预选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环节均取得合格资格;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需通过“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的艺术统考;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提前经网上报名、专业测试、行业体检等环节取得合格资格。
第十五条 由于民航行业及专业工作性质特殊,工科试验班(智慧空中交通管制)、交通管理、航空安防管理专业原则上只招男生,女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宜就读: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单眼裸视未达到E字表4.0及以上,存在语言、发音、听力障碍考生不宜就读工科试验班(智慧空中交通管制)、交通管理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就读信息安全、飞行器适航技术、工科试验班(民航安全与应急类、智慧空中交通管制、航空航天、中欧航空工程师、电子信息与电气自动化、智能与计算机)、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运维工程、应用气象学、交通管理、油气储运工程、航空安防管理专业。
报考航空安防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身体符合《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相关规定。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委会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其它类型招生调阅档案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准。
第二十条 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该批次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该批次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部分本科专业实施大类招生与培养,相关招生专业名称、代码及身体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定向就业招生、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招生类型及专业按当年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所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除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校承诺进档考生服从调剂不退档。
第二十三条 对于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成绩完全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除按专业为投档单位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其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实行同分取齐,即适当调整该省的分专业计划,将处于竞争关系的同分考生都录取到竞争专业。
第二十四条 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我校系统引进法国精英工程师培养模式和法国航空工程师培养的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的“精英教育”,主要以“工科试验班(中欧航空工程师)”为招生专业名称,从部分省市直接招生,培养分为“预科”和“工程师”两个阶段,学历层次相当于国内的本科+硕士。要求报考的考生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异,高考投档成绩须超过当地一本线(或相当于原一本线标准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规定分数。各地具体规定分数:新疆、海南、内蒙古120分;黑龙江110分;贵州、广西100分;河北95分;甘肃、辽宁、陕西90分;云南、安徽、湖南80分;河南、重庆、四川75分;广东、吉林70分;湖北、山东65分;福建、江西、山西、北京60分;江苏55分;天津50分;上海40分;浙江30分。
已录取的新生还有机会参加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组织的校内选拔,具体选拔办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中欧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在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有权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撤回该省部分招生计划。尤其是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涉及到航空公司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需根据生源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配,需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支持、配合。
第二十六条 对于录取到我校的普通类型本科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只要考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且满足相关转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便可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转专业身体条件以考生高考体检表为准。
第一,所有省份文科、理科、综合改革等科类高考投档成绩位于我校在该省份普通本科和国家专项批次录取总人数的前10%者。
第二,高考投档成绩超该省一本线90分以上者(含)(按750分满分计)。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省份,一本线标准按该省份公布的当年高考参照一本线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控制线执行。
第三,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选考科目在“物理、化学”中有任一门满分者。
第二十七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按学生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每年学费15000元,其余本科专业每年学费5200-5800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每年学费100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奖励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资助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有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学金(用于交纳学生学费、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构建了“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为有效补充”的资助体系,全方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有效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三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二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报到地点及住宿所在校区最终以录取通知书发布的为准。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对飞行技术、工科试验班(智慧空中交通管制)、交通管理、应用气象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航空安防管理、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专业的学生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022-24092126;招生网站:www.cauc.edu.cn/zsb;招生微信号:cauczb。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简章等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综合改革 |
146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批次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中外合作办学,中欧航空工程师)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6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法学(航空法)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英语(民航外语)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3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6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应用气象学(航空气象)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4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应用心理学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统计学(民航大数据)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6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材料物理(无损检测与表面工程)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2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材料化学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3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2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信息安全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7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土木工程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5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油气储运工程(机场供油工程)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交通工程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3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交通管理(飞行运行管理)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5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5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商管理类(航空运输管理)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7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物流管理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4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5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民航安全与应急类)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5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飞行器运维工程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3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翻译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思想政治教育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1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智能与计算机)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8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电子信息与电气自动化)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23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智慧空中交通管制)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7 |
2024 |
天津 |
普通类 |
航空安防管理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2 |
招生计划数和批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飞行提前批 |
综合改革 |
30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批次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飞行提前批 |
飞行技术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A阶段 |
30 |
招生计划数和批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乘务空保专科批 |
综合改革 |
14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批次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乘务空保专科批 |
空中乘务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提前高职高专批 |
12 |
2024 |
天津 |
乘务空保专科批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提前高职高专批 |
2 |
招生计划数和批次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招生计划概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科类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艺术批 |
艺术(不分文理) |
5 |
招生计划分专业情况
年份 |
省市 |
类型 |
专业 |
科类 |
批次 |
计划数 |
2024 |
天津 |
艺术批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考类本科统考J(服装表演)类 |
5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控制线 |
最低分排名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591 |
607.36 |
633 |
563 |
14521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专业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控制线 |
最低分排名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英语(民航外语) |
591 |
602 |
624 |
563 |
145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物流管理 |
591 |
595 |
601 |
563 |
145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商管理类(航空运输管理) |
591 |
596.71 |
601 |
563 |
145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应用心理学 |
592 |
596 |
600 |
563 |
14305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材料物理(无损检测与表面工程) |
599 |
599.5 |
600 |
563 |
12824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智能与计算机) |
600 |
606.4 |
619 |
563 |
126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民航安全与应急类) |
600 |
603 |
613 |
563 |
126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
600 |
602.33 |
610 |
563 |
126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600 |
601 |
602 |
563 |
126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材料化学 |
600 |
600 |
600 |
563 |
1262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电子信息与电气自动化) |
601 |
605.47 |
617 |
563 |
12429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 |
602 |
610.12 |
633 |
563 |
1219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飞行器运维工程 |
602 |
604.2 |
607 |
563 |
1219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法学(航空法) |
602 |
603.5 |
605 |
563 |
12191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信息安全 |
604 |
607.6 |
613 |
563 |
11745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油气储运工程(机场供油工程) |
604 |
604 |
604 |
563 |
11745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思想政治教育 |
605 |
605 |
605 |
563 |
11545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交通工程 |
607 |
612.75 |
618 |
563 |
11106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应用气象学(航空气象) |
610 |
613.75 |
617 |
563 |
10507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统计学(民航大数据) |
612 |
616.5 |
621 |
563 |
10093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业工程(航空维修工程) |
612 |
613.5 |
615 |
563 |
10093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交通管理(飞行运行管理) |
615 |
616 |
617 |
563 |
9456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智慧空中交通管制) |
621 |
624.67 |
633 |
563 |
8264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飞行器适航技术 |
623 |
623 |
623 |
563 |
7894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普通类 |
工科试验班(中欧航空工程师) |
626 |
627.5 |
631 |
563 |
7340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控制线 |
最低分排名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飞行提前批 |
571 |
590.8 |
674 |
563 |
19198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专业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控制线 |
最低分排名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飞行提前批 |
飞行技术 |
571 |
590.8 |
674 |
563 |
19198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控制线 |
最低分排名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乘务空保专科批 |
220 |
237.5 |
255 |
160 |
--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专业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控制线 |
最低分排名 |
2023 |
天津 |
综合改革 |
乘务空保专科批 |
空中乘务 |
220 |
237.5 |
255 |
160 |
-- |
录取概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2023 |
天津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批 |
541 |
541 |
541 |
分专业录取情况
年份 |
省市 |
科类 |
类型 |
专业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2023 |
天津 |
艺术(不分文理) |
艺术批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541 |
541 |
541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信息安全、应用心理学、应急技术与管理、飞行器适航技术 |
中国民航大学飞行分校 |
飞行技术 |
中国民航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
交通工程、土木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物流管理、飞行器运维工程 |
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
交通管理(飞行运行管理)、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应用气象学(航空气象)、智慧交通 |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飞机机电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机场供油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机结构与系统)、飞行器动力工程(航空发动机)、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中国民航大学中欧航空工程师学院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中国民航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航空电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航空电子)、自动化、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
中国民航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无损检测与表面工程)、统计学(民航大数据) |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学、商管理、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 |
中国民航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法学(航空法) |
中国民航大学外国语学院 |
翻译、英语(民航外语) |
中国民航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中国民航大学乘务学院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航空安防管理 |
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 |
中国民航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02日
学校按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每年学费15000元,其余本科专业每年学费5200-5800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每年学费10000元。住宿费: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学校目前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奖励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资助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享有企业设立的定向奖学金(用于交纳学生学费、住宿费)。
学校构建了“以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为有效补充”的资助体系,全方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有效资助,实现“应助尽助”,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我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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