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4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河北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工作,特发布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河北大学始建于1921年,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占地2430亩,有五四路校区、七一路校区和裕华路校区等三个校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设有85个本科专业,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等各类在籍学生39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1000人,全日制本科生28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3416人,其中,专任教师214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达到66.1%;拥有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万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优秀人才50人次,燕赵学者、省管优秀专家等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52人次。
学校坚持教育对外开放,先后与世界上10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设有河北省首个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南美洲、亚洲、非洲承办了3所孔子学院。学校构筑了覆盖学士、硕士、博士的留学生人才培养体系,是“教育部留学出国人员培训与研究中心”试点高校、河北省首家具有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高校,河北省首个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建设高校,以及入选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的高校。
河北大学自发轫至今,已走过一百年辉煌历程。一百年来,共培养4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服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加2024年学测并达到以下成绩要求:考生数学A或B达到均标级及以上,语文或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标准 元(人民币)/学年 |
招生计划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测科目成绩要求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信息学 |
4 |
5390 |
2 |
理学 |
数学A或B达均标,语文或英文任意一科达均标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 |
4 |
5060 |
2 |
经济学 |
数学A或B达均标,语文或英文任意一科达均标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5060 |
2 |
管理学 |
数学A或B达均标,语文或英文任意一科达均标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包括通行证/居住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请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模板,将其打印后填写、签名完毕再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请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模板,将其打印后填写、签名完毕再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个人陈述(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内)、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
审核完成后,学校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远程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以电邮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我校将对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A/B(按其中一科高分计算)、英文三个科目的总级分和面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2.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能录取到生物信息学专业,建议色盲或色弱考生请勿报考生物信息学专业。
(二)录取安排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录取通知书于7月下旬进行发放。
(三)征集志愿安排
如学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须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录取通知书于7月下旬进行发放。
七、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其他要求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与祖国大陆同类学生相同。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因身体条件不适合就读所录取专业的,商转至其他不受限专业。
九、联系方式
1.河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2
咨询电话:+86-312-5079726
电子邮箱:gjhz@hbu.edu.cn
网 址:http://oice.hbu.edu.cn/
2.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2
咨询电话:+86-312-5079698
电子邮箱:hbuzsb@163.com
招办网址:http://zhaoban.hbu.cn/
十、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河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河北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