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2月9日
一、学校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设25个专业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有本科专业93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5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2个。化学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拥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近年来,学校共获得5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学校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近年来,科学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承担了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国家发改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委托项目、国家清史纂修工程主体类项目等具有较大影响的科研项目。
学校部委码:10094,英文名称为“HebeiNormalUniversity,英文名称缩写:HEBNU”,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官方网址:http://www.hebtu.edu.cn。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的2023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预计学费标准 |
科类 |
所属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600 |
文史类 |
商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5060 |
文史类 |
文学院 |
生态学 |
4900 |
理工类 |
生命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390 |
理工类 |
数学科学学院 |
化学 |
5390 |
理工类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5390 |
理工类 |
中燃工学院 |
实际计划根据报名情况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四、申请办法
2023年3月31日前,申请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主题命名为“2023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材料接收电子信箱为:zsk@hebtu.edu.cn)。新生入学复查时提供原件核验。
1.《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请同时发送word版本和签字的扫描件);
2.《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台湾地区2023年“学测”成绩单复印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需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所在高中学生证复印件;
5.个人陈述(包括对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理想、希望到河北师范大学深造的原因等,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以内);
6.获奖证书或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本人签字)(见附件2)。
五、选拔程序
河北师范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免试生名单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3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标准
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和住宿标准与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全日制本科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实际招生年度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具体以河北省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文件为准。
七、毕业与学位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河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地址及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050024
电话:0086-311-80786666, 联系人:尹老师
电子信箱:zsk@hebtu.edu.cn
网址: https://zsjyc.hebtu.edu.cn/zsw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