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2024年招收公费师范生工作方案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的工作要求,根据廊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廊发〔2019〕2号)和《廊坊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方案》(廊教〔2021〕11号)文件要求,决定2024年在廊坊师范学院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
一、培养计划
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84名,小学教育专业。
二、学制
采取全日制形式培养,学制为4年。
三、考试录取
招生纳入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
学生入学前与廊坊师范学院和廊坊市有需求计划的县级政府签订《廊坊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协议书》。
四、教育教学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廊坊师范学院制定培养方案。
五、毕业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六、就业
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廊坊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由签约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县级人社部门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和就业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聘用手续办理入编。毕业生须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包含6年)以上。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七、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安排。
2.工作岗位保障。按廊教〔2021〕11号文件执行。
3.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廊坊师范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教师教育政策,科学制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培养方案,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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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定向就业地 |
科类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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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
区县 |
历史类 |
物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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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三河市 |
3 |
3 |
6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大厂县 |
1 |
|
1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香河县 |
2 |
2 |
4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永清县 |
15 |
15 |
30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固安县 |
4 |
4 |
8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霸州市 |
5 |
5 |
10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文安县 |
5 |
5 |
10 |
小学教育 |
廊坊市 |
大城县 |
7 |
8 |
15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