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6日
收费标准
(一)学费说明:经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我校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年度预收学年制学费的模式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核算调整,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10%政策。即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60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90元。
2.本科其他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900元;医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00元。
3. 本科艺术类(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体育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三)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住宿收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8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6人间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1.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国内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费每生每年29000元,国外学费按照中央密苏里大学当年国际学生标准收取(前三年GPA达到2.5以上者享受州内学费),免交国内学费;国内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国外住宿费以中央密苏里大学当年收费标准为准。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收费政策为准。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对品学兼优、学有专长的学生予以奖励;设有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