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高校
省部部共建高校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6年入选)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入选)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2024年6月14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 省部局共建高校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批准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目前,学校设有20个学院(系、部),25个研究所。现有53个本科专业,5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建有省部级科研平台31个,其中包括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省部共建交通工程结构力学行为与系统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型基础设施性能与安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铁路行业重点实验室、7个河北省重点实验室、3个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3个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4个河北省工程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800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人员246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人员459人,博士生导师150人、硕士生导师880余人,在校学生3.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4400余人。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中国工程院院士、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210余人。另外还聘请了120余位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学校设备总值7.41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00多万册,数据库规模达到32个数据库(平台),37个子库,校园网实现核心万兆到楼宇,千兆到桌面。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融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为一体的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43项。建有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2项。获得河北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国家级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河北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7个,河北省级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2个,河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4项,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个。学校在2011年获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长期坚持服务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需要,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力量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完成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近年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项目3000多项,科研经费超15亿元。获国家、军队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84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卓越研究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一等奖61项。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日本、韩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拥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与河北省外国院士工作站,在教学、科研、合作培养、学生交流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学校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通过了教育部国际司组织的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有来自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纳米比亚、津巴布韦等3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我校学习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MBA和汉语等专业,涵盖本、硕、博各层次。
学校秉承“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精心育人、志在四方”的优良校风,始终坚持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基础知识扎实、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多年来连续保持省属骨干大学前列,曾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等荣誉称号。73年来,学校培养了14万余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学校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赞誉我校毕业生为“托起彩虹的年轻人”!
经过70余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慎思明辨、知行合一”的校训和“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谱写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在未来的征程上,学校将不忘初心,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为“一带一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铁道大学
数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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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院校标识码:41130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第三条 学校本部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1号,邮政编码051130。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就业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2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类)包括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应用物理学、材料类(仅限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类)。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色觉异常Ⅱ度列出专业(类)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到计算机类(仅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录取没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则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各专业(类)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网站和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类)的特殊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3.报考我校设计学类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投档和录取按照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面向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除汉族之外),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对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的学费按该类中最低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分流后的学费按具体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奖助政策体系完善,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311-87935166
学校网址:https://www.std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stdu.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学院(系) |
专业设置 |
---|---|
石家庄铁道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 |
石家庄铁道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学院 |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 |
石家庄铁道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 |
法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智慧交通 |
石家庄铁道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 |
建筑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石家庄铁道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方向)、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 |
石家庄铁道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石家庄铁道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网络工程、信息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
石家庄铁道大学安全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 |
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 |
石家庄铁道大学语言文化学院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工程力学系 |
工程力学 |
石家庄铁道大学数理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 |
石家庄铁道大学体育部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院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交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工程造价、视觉传达设计等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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