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2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决定2024年在部分专业继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当年(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2023年、2022年、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获得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注册,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注册。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类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s://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考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报考。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要求与材料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三)提交材料
1.《河北传媒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见附件1);
2.一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4.已经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大学期间在学术科研方面的各类获奖证书(限校级及以上,数量不超过5项);
6.自我陈述(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以及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主要原因,字数要求不超过1500字)。
考生将上述材料(报名表需考生签名)扫描成PDF格式后,打包统一命名为:“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姓名”,并发送至邮箱:zs@hebic.cn。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者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资料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在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综合能力面试。
请考生于2024年6月21日登录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线下面试形式
(二)考试内容
综合能力面试内容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知及潜在学习能力,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
2024年7月15日开始,考生须保持手机畅通。
五、录取办法与要求
(一)学校拟于7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在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网公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将《河北传媒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zs@hebic.cn,学校复核后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二)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河北传媒学院招生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六、学生培养及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与本校2024级相同专业本科生一致。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附则
(一)我校将视上级政策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二)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三)本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学校网址:https://www.hebic.cn/
招生网:https://zs.hebic.cn/
咨询电话:0311-85334781
电子邮箱:zs@hebic.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