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2022级新生入学须知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8月5日
一、报到时间、地点
9月8日,山西省外生源新生报到。
9月9日,山西省生源新生报到。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40号
迎泽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135号
二、新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兵役登记证》(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携带)按通知书指定的校区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部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手续应以传真、信函等形式在报到日期前办理。请假申请须注明所在学院、专业、考生号、生源省份、请假原因,本人及监护人签名,并附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佐证材料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对入学报到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学校将通过“山西财经大学迎新网”和“山西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新生密切关注。
迎 新 网:http://yingxin.sx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sxufe.edu.cn
教务部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40号
邮 编:030006 电话:0351-7666571
传 真:0351-7666573 邮箱:jwczsk@sxufe.edu.cn
三、学校有关新生报到通知、预报到流程和各部门要求,将通过“迎新网”统一发布。新生来校前,应当按照预报到流程,提前填写个人报到的相关信息,如:新生户口迁移、军训服装与公寓用品选购以及来校报到行程等。请于2022年8月19日-23日登录“迎新网”,并按照“迎新网”公布的操作流程,完成企业微信和易班注册(易班注册要求见第八条内容)以及预报到等操作,同时完成军训服装与公寓用品选购登记。
四、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需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接转。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转存在困难的,可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到“中共山西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为山西财经大学××学院(专业所属学院),报到后一周内将介绍信交所在学院统一进行接转。
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开到“山西财经大学××学院团委”(介绍信应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县以上各级团委填发),报到后一周内将团员档案(包括志愿书、介绍信、团员证等)交至各专业所属学院,材料审查合格后,登录“智慧团建”完成网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五、根据公安部有关便民措施,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1.户口在山西省省外的新生如需办理户口,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音同字不同的不予落户,涂改无效。户口迁移证要每人一张,不得集体开出。(户口迁移证的迁入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财经大学或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140号)2.户口在山西省省内的新生如需办理户口(太原市生源一律不迁入学校),只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保卫部。
六、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须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到当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介质档案(山西考生到所在中学领取高中阶段纸介质档案),由考生自带并在入学报到时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档案馆,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档案。
七、根据国家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需缴纳下列各项费用:
(一)应当缴纳费用
1.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
2.公寓费:分4人间、6人间、7人间、8人间等几种,收费标准按房间类型和面积分为每生每年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等几种。
3.体检费:每生50元。
4.其他入学后缴费款项
(1)教材费:学生每学期领取教材时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缴费。
(2)医疗保险费:根据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太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相关文件缴纳。
(二)自愿缴纳费用
1.军训服装费(每套预计不超过200元,最终以招标价格进行结算)
军训服装(春秋款运动服上下装一套、T恤一件)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
2.公寓用品费(每套预计不超过800元,最终按实际集团采购中标价结算)
(1)公寓生活用品共14种18件,包括:棉被、棉褥、床垫、枕芯、蚊帐、毛巾被、暖瓶、脸盆、马扎、个人专用电源插座各一件,被罩、床单、枕套、枕巾各2件。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
(2)学校提供的学生公寓用品是经过资质审核、检验合格的产品;新生自带床上用品的质量、卫生和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
(3)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学生和家长谨慎防范学校周边商铺、流动摊点、不法商家推销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禁止将劣质公寓用品带入校园。新生入校时,学生自带的棉质公寓用品由学校聘请省质监部门所属的纤维检验局人员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并做登记备案,由本人使用。
(4)新生报到时可携带四季衣服和其他个人生活用品。由于集体住宿,不得携带大型木箱、皮箱等物件,存放衣物的小手提箱规格不得超过长80公分、宽55公分、高25公分。
八、易班注册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于8月19日-23日完成山西财经大学易班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见易班邀请函),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完成注册后,在每天11:30前点击“新生打卡”完成每天的健康打卡,根据国家、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健康打卡是新生每天必须完成的规定任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信息和学生每天打卡情况,对报到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以及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市旅居史的学生,学校将提前电话通知,单独安排报到事宜。
(二)登录易班,在首页点击进入“家庭情况表”图标并完成规定内容填写。
九、相关资助手续的办理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有关费用的同学,可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当地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来校报到后,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学生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开学前,需登录山西财经大学易班APP首页,填写“家庭情况表”并在最后一项填报中选择“是”后,才可下载并正反面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两份。开学报到后,汇同佐证材料一并交至所在学院,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证明
1.十类特殊困难证明材料
烈士子女、孤弃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十类国家重点保障人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开学报到后交至所在学院。
2.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其他困难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学生需根据本人在易班家庭情况表中填写的最终困难原因选项来提供。
(四)资助业务支持与帮助
具体相关操作指南、流程及常见问题,请参见山西财经大学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网站(http://zzzx.sxufe.edu.cn/)。
十、为方便学生安全便捷地缴纳学费、公寓费等,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一张工商银行借记卡,银行免收工本费和学生在校期间的使用年费。请学生按照以下要求,将有关费用存入银行卡中,由学校统一批扣。
1.工商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学生本人,学生收到银行卡后持银行卡和身份证到就近的工商银行网点启用银行卡(如有疑问,可致电95588咨询)。
2.学生须将本专业第一学年学费、公寓费、体检费以及自愿申请购买的军训服装和公寓用品费一并于8月31日前存入银行卡中,以待学校统一划扣。学生将学费、公寓费等款项存入工商银行卡后,将视同默认授权学校和银行进行扣款。
3.学校委托银行于9月1日开始批扣,10月1日前将电子收费票据发放至学生。
4.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学费、公寓费,学校发放奖助学金等,均通过此卡办理。
十一、托运或自带行李时,请在行李签上注明:山西财经大学XXX学院XXX专业学生XXX的标记,以免遗失或拿错,行李随学生本人乘坐交通工具托运到太原站。来校途中要注意安全,防止行李或证件等物品遗失。
十二、在9月8日、9日报到时间内,学校在太原火车站、太原火车南站设立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为:7:00-22:00。请新生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地点分校区乘车,分校区报到。武宿飞机场设置定点接机,时间安排请关注“迎新网”通知。(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接站安排可能会进行调整,具体通知请关注“迎新网”公告)
提前或逾期报到者,从太原火车站下车乘861、870路公共汽车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达坞城校区;乘606、606支、804、856路公共汽车到达财大北校站下车即到达迎泽校区。从太原火车南站下车乘51、807、824、849、861路公共汽车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达坞城校区;乘807、813、824、849路公共汽车到财大北校站下车即到达迎泽校区。从武宿机场乘机场巴士一号线至坞城路南中环街口(财经大学)站下车,或乘机场巴士三号线至太原南站转乘861/824路财大南门站下车即到达坞城校区;乘G4路乘至南中环地铁站转乘2号地铁线至南内环站即到达迎泽校区。
十三、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手续、录取资格、身份证明、身体健康状况、学业水平等方面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