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试点院校(2017年)
2024年7月29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吕梁学院坐落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新城区,是晋西地区唯一的省属综合性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78年,始称山西师范学院吕梁专科班。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2019年,经山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21年被山西省教育厅列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办学46年来,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地育苗,坚持扎根吕梁、服务吕梁、研究吕梁、贡献吕梁、引领吕梁,秉持“弘毅行知”校训,不断开拓进取,涌现出李旦初、王嘉琦、闫玉斌等一批中外知名学者。党和国家领导人—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张梅颖同志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特色和办学目标曾做出重要指示,勉励学校坚守革命老区高等教育的初心和使命,为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目前,学校拥有主校区、创新港校区和交口分院三大校区,占地面积131.9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6.5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设有16个教学单位,2个独立建制研究所,1个综合实习实训基地(交口分院),46个本科专业,其中省内2A批次录取专业25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学校坚持“教学立校”战略,大力实施“三个文化”育人工程,将弘扬吕梁精神、传承晋绥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不断夯实立德树人根基。建成了百年吕梁精神教育展馆和新时代铸魂育人研学基地,在国内高校率先打造红色文化立德树人的先行实践地、革命文化培根铸魂的先进示范地、理想信念教育的育人主阵地。成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晋绥剧社,师生以晋绥文艺、晋绥历史、晋绥金融、晋绥教育、晋绥体育研究为载体进行育人实践。时隔84年完整呈现和演出抗战文艺剧目《吕梁山大合唱》,填补了中国现代音乐史上晋绥抗战音乐创作和传播方面的空白,实现了对晋绥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探索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目前,学校拥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课程51门。课程多次入选教育部《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发展报告》,荣获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多项。学校铸魂育人反响多次被《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教育报》等国家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学校先后入选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试点院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首批建设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高等院校实施单位、“中非大学联盟”中方成员高校。5G+智慧矿山示范性仿真教学项目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是山西省唯一获得项目应用试点的单位。39个就业育人项目教育部立项。中阳剪纸、孝义皮影木偶戏传承基地入选山西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校坚持“科研强校”战略,确立了“卓越理工、特色文科、精湛艺体、优等师范”的学科布局,形成了“2+X”的硕士授权单位建设布局。现有山西省“1331工程”优势特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山西省特色植物功能成分工程省级重点研究中心、煤矿机械装备故障诊断与健康管理技术省级重点创新团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吕梁林果植物化学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6个省级科研平台,特色植物资源化学实验室、有机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实验室等7个吕梁市重点实验室。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10余项。获批山西省委宣传部红色文化重点智库研究项目。薛金莲红色文化研究创新工作室被授予“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劳模和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人才兴校”战略,着力构建更高水平师资体系。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300人、博士230人(含在读)。拥有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级、省部级优秀人才10余人。柔性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西大学等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等30余名知名专家担任学术院长、教学名师、特聘教授。
学校坚持“学生荣校”战略,不断强化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以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硕单建设三大重点任务为牵引,围绕“一系一特色、一师一方向、一生一技能”办学方向,构建了“校内实训+校外实战”的大实践体系,交口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践教育模式,学生在全国各类学科竞赛中勇创佳绩,近三年共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200项。对外与国内“双一流”高校西安交通大学联合,开设了“旦初拔尖创新人才班”,选派优秀学生赴西安交通大学学习;对内加强立德树人模式改革,开设了“贺龙体育精神传习班”“辛安亭教育思想传习班”“晋绥红色金融精神传习班”等一批“行知卓越拔尖人才实验班”。引导学生自觉弘扬吕梁精神、传承晋绥红色文化传统。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给予“能吃苦、用得上、留得下”的高度评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技术大学、俄罗斯罗尼日国立林业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等多所国内外重点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央企、地方企业(行业)共建了吕梁学院智慧矿山产业学院和产学研培基地、现代服务产业学院、保利物业人才培养基地、吕梁智能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实用新型功能材料产学研战略联盟、山西碳基新材料实验中心、集成电路产业学院等一批人才培养基地和产业学院。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共建了黄河文化研究中心、吕梁精神研究中心、晋绥研究中心、吕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于成龙廉政文化研究传播中心、吕梁乡村振兴研究院。
面向未来,学校将按照第三次党代会部署的“151”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硕单建设”三大重点任务为牵引,锚定区域知名、省内一流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全力打造“晋西名校、红色学府、一流高校”,建设晋西人才高地、创新高地、文化高地,加快挺进全省新建本科院校第一方阵的步伐,努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争先进位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吕梁学院
数字截止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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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吕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普通高考、对口本科、专升本(含高本贯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学校代码:1081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薛晋文(院长)。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吕梁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全校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吕梁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学校网站和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10名,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情况下的录取,在录取结束之前,将所有预留计划完全使用。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校内采取计算机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条 录取办法
1.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和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对报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4.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再次相同时,按照高考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和“休闲体育”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6.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7.对口本科和专升本(含高本贯通)录取办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8.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9.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建议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10.采矿工程和采矿工程(煤层气方向)专业适宜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激励保障
第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减免补偿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专业助学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积极联系企业对困难学生进行社会资助。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国家、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修订。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邮编:033001
联系电话:0358-3389288/3389388/3389488
传真电话:0358-3389499
监督电话:0358-3389113
学校网址:https://www.llu.edu.cn
招生网址:https://llxyzs.llu.edu.cn/zssy/sy.htm
电子信箱:llxyzsjy@llu.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
学系(部) |
本科专业 |
吕梁学院中文系 |
汉语言文学(师范)、新闻学 |
吕梁学院思政部(系) |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
吕梁学院外语系 |
英语(师范) |
吕梁学院数学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 |
吕梁学院物理系 |
物理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物理学(光电器件及其应用方向)、物理学(绿色能源技术方向) |
吕梁学院化学化工系 |
化学(师范)、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 |
吕梁学院建筑系 |
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工程管理、建筑学 |
吕梁学院生命科学系 |
生物科学(师范)、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食品质量与安全 |
吕梁学院艺术系 |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绘画、 |
吕梁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吕梁学院教育系 |
学前教育(师范) 、应用心理学 |
吕梁学院体育系 |
体育教育(师范) |
吕梁学院历史文化系 |
历史学(师范)、文化产业管理 |
吕梁学院矿业工程系 |
采矿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采矿工程 (煤层气方向)、测绘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吕梁学院经济管理系 |
财务管理、会计学、物业管理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通过各省(区、市)级招生机构公布。
激励保障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减免补偿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专业助学金制度,建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并积极联系企业对困难学生进行社会资助。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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