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1年)
省属重点本科高校 · 百校工程
2023年6月5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辽宁科技大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所冶金工业学校。1948年始建,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经教育部批准,2002年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成绩。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深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五矿、宝武钢铁、鞍钢、河钢、宝钢、包钢等国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实训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66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有“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2730人,其中,本科生19711人,全日制硕士2586人,博士188人,留学生245人。此外,另有非全日制研究生281人,函授生7300人。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1171人,其中教授197人、副教授388人,博士生导师125人、硕士生导师40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9%。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5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39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5人。
学校教学成果不断涌现。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示范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51项。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12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89门。获批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37项、省新工科项目2项、省级新文科项目2项、省级产业学院4个;国家、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2个。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13部,省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16部,冶金优秀教材28部。省教学团队9个,省级本科教学名师17人。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5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05项,科技经费5.4亿元。授权专利1044件,获评第二批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86项,其中,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发表高影响力论文2838篇,其中,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论文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2019年《辽宁科技大学学报》影响力指数位居学科136名,第一次进入2区(Q2)。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02年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015年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位居省内高校前列,2017年、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率排名省属高校第一;2019年学校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2020年学校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成为国家首批40家、全省首批2家试点单位之一。目前,科技园拥有5处孵化器,园区具备商务、法律、金融、财务和市场等5大服务平台,在园企业77户,在孵企业62家,累计成立公司51家,毕业企业累计25户,成功孵化上市公司5家。技术转移中心在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中获评良好(B),在全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中排名第34位,在省内技术转移机构中位居首位;获批“省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A类基地,为获批建设的5所A类高校之一。学校坚持“校企融合、共兴共荣”,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863”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学校与辽宁奥克集团合作开展的“耐高温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是近年来我省高校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将解决国内在高端聚酰亚胺和宽幅CPI薄膜生产领域的“卡脖子”问题。2020年,CPI薄膜作为“天问一号”和“嫦娥五号”的关键组件,与探测器一同飞向火星和月球。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交流。目前与来自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家的6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45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自1996年招收来华留学生以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逐步提高,2009年获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2021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化人才培养专项项目1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学校现招收汉语授课本科专业53个、英语授课本科专业7个,研究生专业15个,实现了本、硕、博学历人才培养全覆盖。历经20余年的发展,我校的国际教育逐渐形成了“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为辅”“工科教育为主、人文教育协同”的新局面,先后为近40个国家培养了高水平专业人才和中外文化交流使者。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丰硕。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地缘优势,传承冶金文化,积淀出“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育人体系。发挥“两代雷锋”出在鞍山、就在身边的资源优势,形成了“跟着郭明义学雷锋”育人品牌,先后获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等称号110余项,涌现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辽宁省最美大学生等先进典型。发挥艺术专业优势,凝练出工科院校特色美育文化,形成了相声俱乐部、星期音乐会、“第舞频道”等富有曲艺、声乐、舞蹈专业特色的品牌活动,打造出国内首部钢铁题材原创音乐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校园体育文化精彩纷呈,两次入围“中国高校体育竞赛百强榜”,桥牌队四次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桥牌锦标赛,田径队连续四届蝉联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近3年,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73项,国家级奖项860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学校先后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辽宁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最美校园、辽宁省先进团委、全国钢铁行业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定必胜决心,狠抓执行落实,努力开创内涵提升新局面,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辽宁科技大学
更新时间:2021年9月29日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8:1;现有专职教师122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为8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比为5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23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972.8元;图书188万册,生均图书71.1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4或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宿舍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所有专业报考语种不限。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据计算及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测绘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科技、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冶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原则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4.性别比例:无要求。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本科专业设置如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已在“三、专业设置”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设立,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标准为: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年/生。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
辽宁科技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
校外奖助学金:学校设立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余项校外奖助学金,奖励金额1000-10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生。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冶金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符合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可自愿选择申请赴俄罗斯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攻读第四学年课程。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利佩茨克国立技术大学冶金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在德、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省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投档条件。在征集志愿录取时,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类:
以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
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且不分文理的省份,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其余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在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各专业录取时,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理工类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冶金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调剂录取填报普通学费专业志愿的考生。
根据相关规定,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艺术类:
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当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理工类或物理学科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或历史学科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如相关科目比较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
电子邮件:lkdzsgzbgs@ustl.edu.cn
网址:http://www.ustl.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9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 |
1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冶金工程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
材料化学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
功能材料 |
||
2 |
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应用化学 |
||
生物工程 |
||
环境工程 |
||
储能科学与工程 |
||
3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工程 |
||
通信工程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4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机械电子工程 |
||
工业设计 |
||
机械工程 |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
5 |
土木工程学院 |
智能建造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土木工程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
测绘工程 |
||
6 |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软件工程 |
||
网络工程 |
||
物联网工程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软件工程(专升本) |
||
7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市场营销 |
||
旅游管理 |
||
会计学 |
||
财务管理 |
||
8 |
矿业工程学院 |
采矿工程 |
矿物加工工程 |
||
9 |
理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数据计算及应用 |
||
应用物理学 |
||
10 |
经济与法律学院 |
法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金融学 |
||
金融科技 |
||
11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学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动画 |
||
12 |
应用技术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
||
土木工程专业(专升本)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
||
旅游管理(专升本) |
||
13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4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表演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15 |
国际教育学院 |
冶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0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