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高校(2012年)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
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2018年)
2023年6月11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志存高远,爱国奉献,艰苦奋斗,自强不息。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学8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实现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多方位与俄罗斯对接,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坚持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全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十一五”以来,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强化管理为主的发展道路,着力构建教学、科研和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整体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化学学科、材料学科、工程学科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评为A类,哲学学科评为B+类,法学、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4个学科评为B类,化学学科评为B-类,学科发展速度和整体实力居于省属高校前列。2022年再次获批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16个学科入选建设序列,外国语言文学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建设学科,8个学科入选培育建设学科。
黑龙江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明显,共设有教学院部30个,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86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2个;国防特色学科4个;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现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国家规划教材40部,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所创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联合设立的中俄学院被教育部列入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之一,入选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黑龙江大学坚持教学立校,以优质的教育资源为依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为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创新性高级专门人才,教育质量优异,教学成果斐然。在2001年和200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获得优秀结论。共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拥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提名7篇(次),黑龙江省优秀硕士论文41篇。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5000余名,各类研究生8000余名。建校以来已为龙江和祖国培养了30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有以阎明复、张左己、姜大明等为代表的诸多政界精英;有以叶正大、刘晓江等为代表的多位高级将领,有以李凤林、潘占林等为代表的数十名共和国优秀外交官,有以李锡胤、吕冀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新时期,还陆续涌现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何建章、“网络感动中国人物”陈顺达等先进人物。
黑龙江大学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条件优良,校区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8亿元,馆藏图书420余万册,拥有可容纳3万余名学生住宿生活的大学城,设施先进的实验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餐饮中心等办学基础设施,以及宽带校园网、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资源。
黑龙江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人才云集。现有教职员工近2700人,其中专任教师1700余人,研究生导师近100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000余人;获得国家(省)教学名师等各类国家(省)级荣誉奖励以及入选国家(省)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近200人次。
黑龙江大学坚持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重点,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落脚点,走科研兴校之路。现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中俄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黑龙江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乌克兰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催化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催化与能量转换过程中的材料化学引智基地、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中俄催化技术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农业微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糖料改良中心、农业部甜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甜菜种质中期库等众多国家级高端科研创新平台;拥有省重点培育智库、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机构46个;拥有满学研究院等30余个校级科研机构,现已基本构成多学科、立体化、完整均衡的科研创新发展体系。“十五”以来,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36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2项,年度被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已达1600余篇,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近4万项,其中有1500余项成果获国家、部委、省级奖励,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25项。李锡胤、潘国民教授主持编撰的《俄汉详解大词典》获国家图书奖,并作为国礼赠送给俄罗斯国家领导人。学校编辑出版的《求是学刊》、《外语学刊》、《自然科学学报》、《中国糖料》、《满语研究》、《黑龙江大学工程学报》、《黑龙江教育》、《北方法学》、《俄罗斯学刊》、《远东经贸导报》(俄文版)等高水平学术刊物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黑龙江大学牢固树立“立足龙江、面向全国、服务社会”的观念,通过整合、凝练和优化校内外优势资源及校企合作等方式,形成了以人文社科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学科技园为主的综合性科技文化创新服务体系,努力为高教强省和科教兴国作出积极贡献。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黑龙江大学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围绕龙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通过广泛参与决策咨询,承担高层次项目和应用性研究课题,参与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担任实际部门顾问等多种形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对俄经贸文化交往和边疆文化大省建设。在自然科学领域,黑龙江大学强化理工科优势特色,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力度,特别是在生物技术、化学化工、电子信息等领域的中取得了大批科技创新成果。我国第一个机群并行数据库服务器系统、无模型控制器、IC卡电脑加油机、L—乳酸菌系列保健产品等科研项目成功实现成果转化,为龙江产生经济效益均数亿元。黑龙江大学积极整合科技资源、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辟建了黑龙江省第一个省级大学科技园,形成了以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为龙头的科技产业群体,年均产值上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黑龙江大学校办产业学府书城是全国大学最大的书城,年营业额上亿元,曾获全国文化产业先进集体称号;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作为全国地方性大学出版社的杰出代表,曾多次荣获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并荣获“出版业网站百强”荣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注重通过树立和涵养优良的校风、学风和教风,以丰富多样的校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文化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和谐校园。黑龙江大学曾圆满承接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主运动员村任务,开中国大学承办国际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之先河;曾成功承办亚洲男篮锦标赛、全国女篮甲A联赛、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以及教育部主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大型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等众多在国际、国内具有广泛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黑龙江大学通过全方位服务体系打造关爱平台,开辟了学生工作一站式服务区、校长信箱、学业导师网络平台、学生工作热线、后勤服务热线、心理咨询热线和“校园110”热线等。黑龙江大学是被教育部确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获“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
黑龙江大学高度重视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坚持开展“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重点突出对俄办学特色,现已初步建构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汉语推广工作平台。目前,黑龙江大学已经与23个国家的80余所大学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先后向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西班牙、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派出联合培养学生40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24000余人次,年均派出各类出国留学学生300余人,培养来华留学生1500余人次。学校拥有中俄人文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教育合作俄语翻译中心,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中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共建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大学共建高翻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共建俄语测试中心。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多米尼加圣多明各理工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与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延边大学共建汉语国际推广东北基地等中外人文交流合作平台。学校高度重视与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开展内地与港澳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及港澳台学生国情教育项目。
风雨砥砺开创优良传统,继往开来谱就精彩华章!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黑龙江大学将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遵循“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学科为龙头、管理为保障”的四位一体协调发展模式,牢牢把握省部共建的战略机遇,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澎湃的活力和更加豪迈的情怀奔向无限美好的未来,为努力实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省部共建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开拓奋进、再铸辉煌!
黑龙江大学简介内数据由重点建设与发展工作处提供
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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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作为黑龙江省学科门类最全、专业覆盖最广、后发优势最强的综合性大学,坚持立足龙江、面向全国,全力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的人才支持、智力支撑、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学校共设有30个教学院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86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校区占地面积174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5000名,各类研究生8000余名。建校以来已为龙江和祖国培养了30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项目及招生省份见下表,最终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
拟招生省份及项目 |
招生计划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黑龙江、广东、河北、吉林、江苏、辽宁、山东、新疆、浙江、安徽、湖南 |
最终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工艺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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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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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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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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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拟招生省份及项目 |
招生计划 |
音乐表演(钢琴) |
黑龙江、河北、湖南、吉林、山东、山西; |
最终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
音乐表演(民族管弦) |
项目:二胡、古筝 |
|
音乐表演(声乐) |
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
|
音乐表演(西洋管弦) |
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
广播电视编导 |
黑龙江、湖南、江苏、陕西、四川、浙江、湖北、重庆 |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学校艺术类专业课采用省级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一)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仍相同,按照文化课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
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五、学费标准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如黑龙江省物价局调整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六、入学复查
对入学新生,学校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合格,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编:150080
电话:0451-86608661
网址:zsb.hlju.edu.cn
邮箱:zsb@hlju.edu.cn
八、附则
本简章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教育部和招生省份的相应规定执行,本简章由黑龙江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教学院部 |
本科专业 |
---|---|
中俄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金融学、法学 |
哲学学院 |
哲学 |
政府管理学院 |
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土地资源管理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法学院 |
法学 |
教育科学研究学院 |
教育学、应用心理学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满语)、汉语国际教育 |
西语学院 |
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翻译(英语) |
俄语学院 |
俄语、翻译(俄语) |
东语学院 |
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音乐表演、绘画 |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
历史学、旅游管理、考古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化学、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制药工程、材料化学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物联网工程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
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数据科学与技术学院 |
网络工程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水利电力学院 |
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现代农业与生态环境学院 |
农业资源与环境、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 |
信息管理学院 |
编辑出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电子商务、档案学 |
应用外语学院 |
商务英语、俄语(商务俄语) |
俄语语言文学研究中心 |
外国语言文学及应用语言学 |
农作物研究院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满族语言文化研究中心 |
----- |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
----- |
黑龙江大学
2021年6月24日
奖助学金(2021)
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高分考入我校的新生。奖励标准为1000—5000元。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每人每年4300元,二等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年2300元。
综合奖学金奖励勤奋学习,锐意进取,遵章守纪,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一等每人每年1500元,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每人每年500元。
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一等每人每年600元,二等每人每年4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元。
学习标兵奖学金在学习名次专业第一的学生中择优评选。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社会各类奖助学金 具体规则以评选通知为准。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5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20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学生入学前,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二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以下主要介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内容。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的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7.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就读学校对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贷款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8.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生可通过关注“黑龙江华安学贷保险”微信公众号了解贷款政策,使用“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发起贷款申请,申请过程中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哈尔滨银行借记卡;
3.录取通知书;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勾选),有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证或其他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件可直接提供,已纳入高中生贫困库、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无需提供。
5.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提供《监护人同意被监护人贷款证明》(“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可下载模板)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贴息和利率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内只偿还利息,从第6年开始归还本金和利息,15年内还清(期间可一次性结清)。
2.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承担。
3.助学贷款的利率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只能选择一种方式,且签订合同后不能修改。
(1)固定利率:按照提交贷款申请时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准点执行。贷款后每年利率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保持不变。
(2)浮动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时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准点执行。贷款发放后每年1月1日将重新确定LPR值。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我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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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数、就业情况等数据,本站免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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