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2日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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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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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2023年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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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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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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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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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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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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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1.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学校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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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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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的语种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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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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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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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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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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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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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监督电话:021-62071778(7月),021-57090496(7月以前、9月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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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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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大类招生专业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