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6月23日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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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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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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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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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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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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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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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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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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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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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俄语专业要求俄语或英语语种(俄语专业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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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入校后学校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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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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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特殊(热门)本科专业6500元/学年;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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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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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以及众多的院级奖助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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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室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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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upl.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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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无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