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2日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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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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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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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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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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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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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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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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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今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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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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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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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以及隐瞒病情病史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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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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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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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6000元,参考文件:【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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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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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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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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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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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