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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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力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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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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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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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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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电力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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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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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电力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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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无男女比例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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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应用化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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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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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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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2023年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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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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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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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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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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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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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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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