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包括高专和高职两种形式 大专教育主要有两种实现形式: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两者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重能力(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者重技术(如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专和高职同属大专。
_简介
专科,1999年以前指大学专科学科专业教育(简称大专),1999年以后除了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专业教育外,专科通常是指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学历教育(简称高职),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专业技术(高职为职业技能)和初步能力。 在中国,专科学历教育由高职高专承担,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同时开设有专科(高职)专业。专科学历层次不颁发学位证书而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成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专科学历主要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和非普通全日制的专科这两种。普通全日制专科通常是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职单招进行招生的学生在校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是普通全日制的专科主要分为成人高考的函授和业余这两种。
学业标准
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术和初步能力。 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专科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入学资格。专科教育由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等实施,自1999年起,专科教育陆续改革为专门由高等专科学校实施,;同时,教育部开始试点发展高职教育,通过改革、改组和改制逐步调整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学生毕业时获得大专学历证书。
教育类型
从教育类型上分,专科教育中分为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如:高职),1999年以前实行的专科教育(中等专科和高等专科)是学科教育(专业教育),毕业生包分配,1999年以后除了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教育外,都是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更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是教育主动适应市场的合理调整,它比传统的大专教育更贴近人才市场,不包分配。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教育形式
专科主要有:普通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专科(成人高考的函授和业余)
普通高等教育
包括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学校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院、独立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职业大学、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成人高考
成人高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人高考属国民教育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成人高考学历教育分为三种: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 成人高考的授课方式分为业余和函授这两种形式,考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形式。 业余:业余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所以适合在职考生报考。 函授:该种学习形式适合上班的人,业余时间比较少的考生。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函授教学的主要环节有:辅导答疑、作业、试验、实习、考试、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答辩。每学年安排3次左右为期10天或半个月的集中面授。面向教师招生的院校,面授时间一般为寒暑假。
招生方式
专科的生源主要来自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与高职单招,学完专科规定的所有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而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普通全日制专科生毕业时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职是专科学历层次的高等学校。高职学校名称后缀是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也有学校名称是大学或者学院的高职专科,例如:北京青年学院、焦作大学、牡丹江大学、开封大学。
教育情况
中国不同专业的专科教育情况。根据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总体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不发达,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领域的技术水平很不平衡等特点,以及各类教育的不同等情况。
工科类专科学校的作用主要是培养应用型技术型的人;
师范类专科学校主要培养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
财经类专科学校主要培养文科类、经济类、金融类、核算,管理类人员等;
旅游类专科学校主要培养在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和会展等部门上班的服务人员、导游和基层管理人员等。
专科升本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层次分为专科和本科。大学专科教育比本科教育学制更短,但与大学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一样,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组成部分,是学历教育层次之一。
专科成为本科有三种情况:一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即统招专升本(江苏省称为专转本、广东省称为专插本、湖北省称为专接本),其实行的是3+2模式,即:在普通专科全日制学习三年,再考入普通本科全日制学习二年的模式(临床医学为三年); 二是自学考试本科;三是成人高考的脱产、函授和业余。
自学考试本科是一个艰苦的学习过程,难度仅低于考普通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是1981年开办。
普通全日制
学生在专科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全日制本科考试,达到分数线被本科录取后进行两年制本科学习,修业期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属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升本
是自考性质的本科,其学习形式自由,报考时间和专业不受限制,办学形式有学校办学和社会助学。
成人高考升本
即成人高等教育,参加国家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每年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包括脱产、函授和业余的本科等。报名流程: 1)按照学历总招生办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缴费,获得考试通知单。(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历总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 大专包括高专和高职两种形式--大专教育主要有两种实现形式: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两者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重能力(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者重技术(如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专和高职同属大专。
- 院校分类--中国的专科分类: 1、按学校办学性质分为公办专科和民办专科。 2、按学校名称后缀分为: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形式
高职(高等职业学院)和高专(高等专科学校)都是专科(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高职高专的形式包括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或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如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XX职业技术学院、XX职业学院等。
招生条件
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全国统一的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分为两大类:
普通高校
一般在每年6月举行。报考对象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 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合称三校生)和历届高中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其中三校生采取3十2方法进行考试。另外,举办5年制高职教育的学校可以接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其入学考试和普通中专相同,由地方行政部门确定。
成人高校
一般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双休日举行。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报考对象包括在职人员、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应届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采用3十2方法考试。12月全省统一录取,第二年春季入学。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制订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_教学体制
管理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高职高专教育由省级人民 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等,并同时负有 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等职责。 国家主要负责高职高专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订基本统一的质量标准、管理办法,编制年度指导性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学制年限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管理类专业一般为两年、工科类专业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 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专业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 的实际需要来设置和调整专业,由承办学校自行确定,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专业口径可宽可窄,宽窄并存。教育部正在着手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指南》,以指导高职高专 院校的专业设置工作。
_教学形式
教学层次
高等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机制、多种模式的原则办学。现阶段,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有: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高等职业教育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逐步上移,这是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的总趋势。现阶段,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在大学专科层次。
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来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强调理论教学和实践训练并重,毕业生具有直接上岗工作的 能力。同时,许多学校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对学生实施职业技能考 核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在校学生的管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毕业就业
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修完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且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证书,并与普通大专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前一个时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内芯、并授权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验印。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职高专院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学校颁发。
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与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不包分配,实行学校推荐、自主择 业。教育部已经发文,本专科毕业生将不再发《毕业派遣证》,而代之以《就业报到证》。就业后可以当干部,也可以当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策确定。深造途径
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可以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报考本科(普通专升本)、研究生教育, 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