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28日
志愿填报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获得南京邮电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方可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历史等科目类527分,物理等科目类512分)。
志愿填报方式
入选考生(点击查看入选考生公示名单)须在江苏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17: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gkzy.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专业志愿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须与学校公示的综评组一致,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身体条件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招生计划
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为285,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综评组,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考核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75%,面试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每科合格得10分。全部科目合格此项计100分)(注: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5+(面试考核分/100)*20+(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100)*5。
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综评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优先在综评组内调剂;若有综评组生源不足,未安排专业并符合调剂专业报名条件和选科要求的考生,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调剂至相应专业。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录取至专业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注意事项
1.综合评价(B类院校)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友情提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2.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选择的专业(类)志愿必须从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类)中选择,专业志愿须与学校公示的综评组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专业志愿顺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服务系统中填报的为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4.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志愿在专门的志愿栏填报,填报时间与本科院校专业组填报的时间相同。凡被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B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完成。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填报了后续批次志愿,可以正常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