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
南通大学202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始建于1912年,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 的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在中国管 理科学研究院《2023中国大学评价》中列第102位,自然指数排名 居内地高校第91位, ESI 中国高校综合排名列第113位。学校现有 啬园校区、启秀校区、启东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3300余亩。学 校设有103个本科专业,涵盖十大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2000余人(含杏林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200余人,留学生 1000余人。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试 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优秀人才,我校 与南通职业大学、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联合培养“专转本” 学生试点工作。
一、学校名称: 南通大学
二、招生代号: 1291
三、招生对象: 普通在校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贫困 生
四 、办学类型: 公办,南通大学分别与南通职业大学、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
五、办学地址:
南通职业大学(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六、招生计划
报考 类别 |
专业 代号 |
计划 |
专业 |
学费 |
计划数 |
外语 |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 所学专业等要求 |
备注 |
化工 生物类 |
01 |
普通 |
纺织工程 |
5800 |
140 |
不限 |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 院合作培养项 目,在江苏工程 职业技术学院 |
土木 建筑类 |
02 |
普通 |
土木工程 |
5800 |
55 |
不限 |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南通职 业大学合作培 养项目,在南通 职业大学学习, 毕业后颁发南 通大学本科文 凭。 |
英语类 |
03 |
普通 |
商务英语 |
5200 |
85 |
英语 |
570201商务英语 |
|
化工 生物类 |
04 |
贫困 |
纺织工程 |
5800 |
5 |
不限 |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江苏工 程职业技术学 院合作培养项 目,在江苏工程 职业技术学院 学习,毕业后颁 发南通大学本 科文凭。 |
英语类 |
05 |
贫困 |
商务英语 |
5200 |
5 |
英语 |
570201商务英语 |
此专业为南通 大学与南通职 业大学合作培 养项目,在南通 职业大学学习, 毕业后颁发南 通大学本科文 凭。 |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七、报名与选拔
(一)报名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 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 对口中职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学生、2021年春季入学的面向社会人 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学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江苏省应征入伍,退 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江 苏省应征入伍,退役 一 年内的毕业生(含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 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我校退 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转本”招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转 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 科)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 业;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江苏省高等学校 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视同符合);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 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 者,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普通考生报名及填报平行志愿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12 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https://www.jseea.cn) 进入专转本报名系统,进 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届时详见网站说明。普通高职(专科)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查与普通考生统一考试不可兼报,普通高职(专 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报名参加普通高职(专科)“专转本” 全省统一选拔考试,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相关优 惠政策。具体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 织、统一监督。
八、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转本”考生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 试结束后,由江苏省教育厅按专业大类、统考科目分别划定录取资 格线,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 序录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专科所学专业 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获2022年、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 以及2022年、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 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 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 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可录取本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 考试,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 情况,另行研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核与录取按江苏省教育厅有 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九、教学培养
(一)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我校录取通知 书等材料到指定办学地点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 证书的学生,学校不予接收。
(二)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单独编 班,按我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由我校负责核心课程的讲授与课程管理工作;日常教学管理与学生 管理工作由合作培养高职院校负责。
(三)“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 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 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标准执行。
十、学籍学历管理与就业
(一)录取的“专转本”学生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资格。
(二)录取的“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三)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 “专转本”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南通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 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 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 一、监督和保证
(一)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 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 开录取结果。
(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专转 本”招生工作的指导,并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十二、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编:226000
招办网址:http://zs.ntu.edu.cn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小程序: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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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