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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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温州理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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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3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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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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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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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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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温州理工学院 |
证书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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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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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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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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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或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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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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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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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现行标准为: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工商管理、创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应用统计学4800元/生·学年;网络与新媒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金融科技、新能源汽车工程、安全工程、物联网工程和土木工程55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和建筑学630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9000元/生·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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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五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等),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多渠道助力“阳光学子”,成就学业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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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80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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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招生网:http://zs.wzu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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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共有4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具体参照《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