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学费 / 住宿费标准学费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收费标准
阳光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一)学费标准
1.数字媒体技术、法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广告学(直播方向)、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软件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供应链管理、工程造价、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学费为31000元/学年;
2.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器人工程、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学费为34000元/学年;
3.电子商务(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438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1.六期电梯宿舍六人间(上床下桌):2600 元/生·年
2.其他宿舍(除六期电梯宿舍)
四人间(上床下桌):2400 元/生·年
六人间(上床下桌):2160 元/生·年
六人间(上下床):1680 元/生·年
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