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
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2022)
2024年5月23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北临黄河,西依嵩山,交通便捷,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航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始建于1949年,与共和国同龄,时称平原省立财经学校。1964年全国16所航空学校调整,更名郑州航空工业学校,1978年升格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1984年升格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1989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学校隶属关系发生转变,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主管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河南省为主的办学体制。2009年,通过硕士单位立项建设评审,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规划高校。2017年12月,成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河南省博士学位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秉承“严谨、求实、开拓、进取”之校训,坚持“德育首位,教学中心,质量至上,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面向航空航天产业、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办强航空航天类工科、办精传统经管类学科,构建以航空航天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确立了在航空工业管理和技术应用研究领域中的较强优势。
学校占地1700余亩,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实验场所面积1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11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亿元。图书馆现有藏书263.8万册,电子图书58.03万册,电子期刊149.63万册,纸本期刊622种,中外文数据库36个。
学校有工、管、文、理、经、法、艺、教八大学科门类。下设19个教学院(部),1个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乌拉尔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现有7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3个省重点一级学科,4个省重点二级学科。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72门。两项成果获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在河南省全部纳入一本批次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6120人。现有教职工212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64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2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8人,省教学名师14人,省优秀教师15人,省师德先进个人7人,省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省文明教师21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59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90人。
学校现有省级科研实验平台43个,其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国际联合实验室2个,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工程研究中心16个,省外籍科学家工作室2个,省工业设计中心1个,省创新协同平台2个,省创新实验室1个,省产业融合创新中心1个,省级研究中心3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河南省十大新型品牌智库1个、河南省特色智库1个,河南省科技智库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思政教学特色化研究中心1个。建立了无人机研究院、大数据科学研究院等跨学科科研平台。
学校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波兰、韩国、坦桑尼亚等30多个国家的73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现了学校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项目和机构全覆盖;与坦桑尼亚多多马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荣获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公共外交工作先进单位”“中坦友好使者奖”等称号;建成省内首家法语联盟“郑州法语联盟”、ICAO/FIATA空运危险品培训分中心。
学校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航空航天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近三年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斩获国家级奖项19项,省级奖项221项。获批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63项。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单项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000余项。郑航众创空间入选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名单,获批河南省首批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高校,获批省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20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才。广大校友服务于航空航天、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杰出代表,如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徐济超,空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张世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杨圣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顾惠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原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刘跃珍,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原总会计师田民,国家国防科工局原副局长、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委副主任张建华,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赫连明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水利部党组成员王新哲,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李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都本正等。
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本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高等教育十大杰出贡献单位”“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最具国内就业竞争力的高校”“河南高等教育十大榜样示范高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河南综合实力20强领军高校”“河南高等教育综合实力20强高校”“河南省首批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校园”“省级平安校园”“河南省学分制管理示范高校”“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河南高校招生就业工作示范单位”“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等荣誉。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坚持“1357”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勇毅前行,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创新开放、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航空航天大学再谱新章!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1月7日
大学风光 · 郑州航院、郑航(Z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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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相关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为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标代码:1048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办学地址:龙子湖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办学的专业,培养地点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36号。
第七条 办学特点:学校建校于1949年,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现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建高校。在75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秉承“严谨、求实、开拓、进取”之校训,坚持“德育首位,教学中心,质量至上,育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坚持面向航空航天产业、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办强航空航天工科、办精传统管理类学科,构建以航空航天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确立了在航空工业管理和技术应用研究领域中的较强优势,成为航空航天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获批为河南省博士学位一般立项建设单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来源计划的分配依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数量及历年志愿情况;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审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金融学类〔包含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专业〕,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工业工程类〔包含工业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专业〕,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专业〕,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包含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翻译、英语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包含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第十条 学校除法语专业、南乌拉尔学院下设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只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基础课,其他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校后部分专业课为英文原版教材教学,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南乌拉尔学院下设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俄语。
第十一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岁(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女生164CM(含)至175CM(含),男生175CM(含)至184CM(含);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色素沉着、无反颌、无口齿不清、无“X”、“O”型腿;五官端正,身材匀称,举止端庄。该专业体检信息以2024年高考体检信息为准。
飞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只招收理科考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原则上为16至20周岁(出生日期在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外语仅限英语语种。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对上站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按90分执行。在校培养期间,航空公司对学生学习成绩、身体条件等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飞行训练教学环节,未合格者将依据《郑州航院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停飞管理办法》转入指定专业学习。
其他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就业要求,色盲、色弱或身体患有残疾的考生慎重报考航空航天类专业;女生慎重报考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专业。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业,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未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市、区)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如果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课满分*50%。其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统考成绩,设计学类、动画、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第十四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
普通文史类本科: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4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400元/生•学年。
普通理工类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专业55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8000元/生•学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8800元/生•学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作举办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8000元/生•学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波兰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合作举办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8000元/生•学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南乌拉尔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质量管理工程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办学项目:5500元/生•学年。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培养阶段暂执行大类学费标准,专业分流后依据实际就读专业性质收缴学费。
第十七条 新生入住的房间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在学院及专业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4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学贷情况。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补偿、代偿、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精神执行。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此外,还设立“霹雳”助学金、“北斗星通”奖学金、“天筑”奖学金、“云姝”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上岗服务,学生可关注学校通知自愿申请,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资助相关其他事宜,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郑州航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郑州航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飞行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1916161
考生申诉电话:0371-61912533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郑州航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http://www.zua.edu.cn
招生信箱:zsb@zua.edu.cn
招生信息及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s://zsxxw.zua.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果有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专业 |
所属学科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代码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
档案学 |
管理学 |
二 |
67 |
6091 |
4400 |
|
档案学 |
管理学 |
二 |
3 |
6455 |
4400 |
只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
档案学 |
管理学 |
二 |
45 |
6124 |
4400 |
只招退役大学生士兵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2023年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在豫分专业新生成绩统计表
2023年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新生成绩统计表
2023年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新生成绩统计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学院名称 |
专业名录 |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CIMA)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
物流管理、工业工程、物流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交通运输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经济学院 |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科技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
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 |
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能源与动力工程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设计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自动化学院 |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民航学院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安全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土木与环境学院 [108]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告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文法学院 |
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法语、翻译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数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与公共艺术部 |
-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蓝天书院 |
-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南乌拉尔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质量管理工程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学费标准
普通文史类本科: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4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400元/生•学年。
普通理工类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专业55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8000元/生•学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8800元/生•学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英国高地与群岛大学合作举办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8000元/生•学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波兰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合作举办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18000元/生•学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南乌拉尔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质量管理工程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办学项目:5500元/生•学年。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培养阶段暂执行大类学费标准,专业分流后依据实际就读专业性质收缴学费。
新生入住的房间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在学院及专业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4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奖助学贷情况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补偿、代偿、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精神执行。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此外,还设立“霹雳”助学金、“北斗星通”奖学金、“天筑”奖学金、“云姝”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上岗服务,学生可关注学校通知自愿申请,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资助相关其他事宜,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郑州航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郑州航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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