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2024)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1日
奖助学贷情况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补偿、代偿、减免政策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精神执行。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本科生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此外,还设立“霹雳”助学金、“北斗星通”奖学金、“天筑”奖学金、“云姝”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奖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经济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上岗服务,学生可关注学校通知自愿申请,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资助相关其他事宜,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郑州航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郑州航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和帮扶。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