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2024)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8日
我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并完善“奖、助、贷、勤、减、免、补”七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服务育人型资助工作体系,实现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切实守好“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初心,坚持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200元、6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每月480元。
(六)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资助标准为1000元/学年。
(七)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学生单次申请资助标准为500至1000元。
(八)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九)社会资助:由企业、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至学校所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和人数由捐赠者和学校共同商定。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