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0日
一、学校全称 |
中原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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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地址 |
中原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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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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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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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校代码及证书种类 |
学校代码 |
国标代码:10465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条件及相关学位要求,颁发中原工学院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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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中原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组织和实施。中原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全过程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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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 |
1.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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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预留计划及使用办法 |
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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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外语语种要求 |
1.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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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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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分政策 |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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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普通类专业 |
1.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
特殊类专业 |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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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服装设计与工程、自动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类专业学费为5500元/年.生;其余理工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生。知识产权专业学费为4840元/年.生;其余文史类专业学费为4400元/年.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生。(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
住宿费标准 |
1.四人间,1000元/年.生(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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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构建了涵盖“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全链条多元化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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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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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zut.edu.cn/ 本校招生网:http://zsc.zut.edu.cn/ 咨询电话:0371-67698700、67698712、67698674(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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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1.大类招生的专业,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依据学校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