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2日
学生资助: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1%,分1000元、600元、400元三个等级。
4.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获取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下简称入伍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于学费的部分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入学实施办法》等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