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培养医学生招生简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日
一.招生背景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南阳医专实施定向培养医学生的批复》宛政文〔2022〕1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支持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实施基层人才工程南阳医专医学生(定向)培养的复函》,从2022年起,实施专科层次订单定向医学招生培养计划,依据“政府牵头、定向培养、县级签约、乡镇使用”的原则,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有利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解决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的瓶颈问题。
二.报考条件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并参加普通高招考试。
2.要求思想品德优良,热爱卫生事业,立志长期从医,积极投身基层卫生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同时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规定,能够较好地适应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各县区招生计划
五.报考方式
南阳市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学生招生按照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
六.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7月4日8:00—7月6日18:00
2.填报志愿网站: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3.志愿填报批次:高职高专批计划单列 学校代码:6239
4.考生请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实施方案及《三方协议》等(公布在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提交招生培养承诺书。考生填报志愿后,系统直接在志愿浏览页面显示打印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学生》招生培养承诺书,并发送只读邮件提醒,考生按时打印签字,交报名所在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后上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时将递交承诺书的考生作为有效生源。若未签订招生培养承诺书或逾期未在报名所在地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承诺书者视为放弃志愿。(注: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七.录取方式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 报考河南省高职高专批单列计划的考生签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学生》招生培养承诺书后,在高职高专批(其它类单列计划,学校代码:6239 )按考生志愿顺序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注:若不签订县(乡)卫生院三方协议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考生,均视为放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3.退档原则:对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4.录取报到后,由我校组织按考生高招成绩排序(对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学生自愿选择培养县(乡)卫生院,并签订正式《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严格执行协议内容。
5.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八.有关政策
1.基层卫生人才(其他类单列计划)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学生,在校培养期间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全日制在校生所享有的奖励政策。
2.按照《三方协议》培养就业协议,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具体实施细则由培养县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委及制定。
3.在校培养期间学费、住宿费等补助标准,编制等待遇政策按签订的县(乡)《三方协议》为准。
九.特别声明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严格按照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实施细则和培养投档录取志愿协议书内容,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实施,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规定收取费用外任何费用,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十.学校地址和咨询方式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雪枫西路1106号
咨询电话:0377-63526359 0377-63526059
学校网址:https://www.nym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ymc.edu.cn/
附件【南阳市卫健委《关于印发专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三方协议.docx】
附件【南阳医专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学生》招生培养承诺书.doc】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