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0日
奖助措施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完全覆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与住宿费。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技能拔尖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按照类别奖励标准为300-10000元/生·年。
(四)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2%,资助标准分为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个档次。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最高为400元/生·月。
(六)困难补助:学生在面临不同困难时,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质上的帮助,如“暖冬行动”、特困生救助、学费资助等资助项目。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