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2月27日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服兵役学费补偿标准,每生每年最高补偿标准为20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三好学生标兵、一、二、三等,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1500元/生•年、1200元/生•年、1000元/生•年和800元/生•年,学业进步奖学金为2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同时享受荣誉,不能同时获得。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校内助学金为600元/生•年,原则上与国家助学金不兼得。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和临时岗,固定岗位工资标准是300元/月;临时岗位工资分别为50元/天、12元/时。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