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23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簡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5月24日
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視深圳大學建設,組織北大援建中文、外語類學科,清華援建電子、建築類學科,人大援建經濟、法律類學科。建校40年,深圳大學秉承“自立、自律、自強”的校訓,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形成了“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的辦學特色,培養近30萬各類創新創業人才,95%以上紮根粵港澳大灣區,為特區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學校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發展戰略,成為內地進步最快的大學之一,綜合實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實現了從本科教學型大學向教學科研並重型大學的轉型,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人事管理體制等領域的改革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學校已經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實力雄厚、在國內外具有良好聲譽和重要影響力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在校生43195人,其中本科生28448人、碩士研究生13546人、博士研究生696人、留學生505人。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現有教職工4033人,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179位,廣東省高層次人才96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2093位。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7個學院,103個本科專業,2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4個;有省級一流學科17個;有學術學位博士授權一級學科15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類別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9個,博士後工作站1個。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9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27個。工程學、臨床醫學、材料科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化學、物理學、社會科學總論、環境科學/生態學、藥理學與毒理學、農業科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精神病學與心理學、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地球科學、免疫學等17個學科進入ESI學科世界排名前1%,在中國高校擴展版ESI高被引論文排行榜中位列第30位;其中工程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深圳本土高校中率先進入ESI全球前1‰。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科研合作、國際化師資建設、國際文化交流”,目前與境外284所高校簽署了協議,開展學生交換、教師研修和科技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並積極吸納全球留學生就讀深造,打造學校國際化氛圍,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品質和層次。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綜合性大學,為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二、报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已完成中學六年級並取得高中畢業資格;或現就讀中學六年級的應屆畢業生;
(三)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四)需參加2023年“澳門四高校聯合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四校聯考”),且中文、英文、數學正卷三門成績均達到850分以上(含850分)。
三、招生專業
四、招生計劃
深圳大學2023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計劃視申請情況而定。
五、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
六、申請辦法和相關事項
(一)申請報名
申請者須在2023年6月11日0時前(以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准,逾期不再接收),將以下所有申請材料電子版壓縮文件以邮件附件的方式發至zsb@szu.edu.cn(郵件名以“姓名+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報名材料”方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發送的材料無效):
1.《深圳大學2023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入學申請表》(見附件1)(下稱“入學申請表”),手寫簽字後須加蓋學校公章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彩色掃描PDF格式);
2.《深圳大學2023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EXCEL電子格式);
3.彩色免冠證件照(JPG格式);
4.澳门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彩色扫描JPG格式);
5.高中畢業證書複印件或加蓋學校公章的預畢業證明;
6.澳門“四校聯考”成績單(電子簽發或原件均可);
7.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
8.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
(二)相關事項:
1.所有材料不需要郵寄紙質版本,未按要求發送的材料無效;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報名務必確保材料的完整性;
3.申請者提供的所有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七、錄取原則
(一)根據考生的“四校聯考”中文、英文、數學正卷三門科目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如下成績排序:數學正卷成績、中文成績、英文成績。
(二)我校將預錄取的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預計於2023年8月初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相關要求
(一)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二)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
(三)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四)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進行管理。
(六)學生與內地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
(二)住宿費:人民幣800—1500元/學年;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數為准。
(三)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如教育部、聯招辦關於香港自主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十、查詢方式
單位:深圳大學
電話:86-755-26536235(粵海校區,週一到週五),86-755-26736235(麗湖校區,週一、週三、週五)(8:30-11:30 14:30-17:00)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傳真:86-755-26534482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
單位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粵海校區,郵政編碼:518060),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66號(麗湖校區,郵政編碼:518055)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