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31日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将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学年) |
学制 |
就读校区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30 |
5200 |
两年 |
建华校区 |
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河北医科大学及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4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未就业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即原专接本)。
2.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期间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医学技术类(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智能医学工程)。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考生登录河北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hebmu.edu.cn/)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6月12日,请务必于6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idzsb@126.com ,同时将所有申请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申请材料如下:
1.河北医科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尚未发放者由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提供学位、学历证明);
5.体现自身能力水平材料,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成绩;本科在校期间体现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英语等级、竞赛获奖、奖学金、研究成果、荣誉称号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
四、考核与录取
1.报名截止后,学校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分析化学与仪器分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核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3.笔试合格考生,学校审批后将在河北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b.hebmu.edu.cn/)进行录取公示。
五、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实习。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6.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在校期间不能转专业,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监察处将进行全程监督。
八、招生咨询
电话: 0311-86266317
网址: http://zsb.hebmu.edu.cn
QQ群:976650772
微信公众平台:河北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