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5日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15号)文件精神,我校2024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体信息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授予学位门类 |
计划数 |
学费(元/学年) |
备注 |
经济学 |
两年 |
经济学 |
20 |
5000 |
非师范 |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届(2024 届)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目前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三)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毕业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四)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8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填写《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连同其它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成一个以“考生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命名的文件,于 2024年6月28日前,发送至zs@tynu.edu.cn。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必须准确填写,且加盖毕业高校相关部门印章,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在入学报到前保持畅通。
2.近期免冠1寸照(电子照片,要求:本人正面白底1寸免冠彩色头像,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219像素*高292像素,分辨率为300dpi,24位真彩色,符合JPEG标准,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
3.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已经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发放者或注册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
5.体检表(考生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全国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
7.往届考生提供亲笔签字的未就业承诺书。
四、选拔办法
(一)资格审核。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下一阶段考核。考生请于2024年7月7日前登录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查看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未按要求签字盖章、考生本人未签字以及报名材料不全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者,责任自负。
(二)考核及录取办法。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进行综合能力专业面试择优录取;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我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专业面试、笔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考生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全国大学英语CET4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公示录取。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考核时间。2024年7月15日-2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公告。
五、学籍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太原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但不足两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报到和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相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同时将核验考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它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太原师范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351-2886335
(二)招生官网:https://zs.tynu.edu.cn/
(三)电子邮箱:zs@tynu.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