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24年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为切实做好2024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保证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和平稳有序,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16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专升本免试入学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2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成立专升本免试录取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免试入学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及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以及开展专升本教育的相关院系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面试组、纪检监察组三个工作组,具体责任如下。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务部,组长由教务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部长担任。负责专升本免试录取相关政策的制订和发布、报考考生资格的复核、考生咨询、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的发布及预录取名单的公示和上报、考生录取手续办理及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二)面试组 根据报名情况,开展专升本教育的院系组建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组,各面试组设主任评委1名,评委4名。面试组成员报专升本免试录取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成,负责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命题、制订评分标准以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长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担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面监督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负责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处理和处理结果的及时对外公布以及考试招生过程中的信访、投诉等工作。
二、免试政策
免试政策包括免试入学(含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两类:
(一)竞赛获奖免试入学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学生免试入学: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金奖和银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免试入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考生志愿、专科学习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条件及办法
考生须符合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同时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须符合《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对应专业参考目录》。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要求。此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免试入学 符合第二项免试政策中竞赛获奖免试入学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条件。
(二)免于文化课考试 符合第二项免试政策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条件。
免试入学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使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的信息平台,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我校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五、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报名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是否具备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和素质,选拔出适合本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潜质的学生。内容一般包含专业潜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养等。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总分100分,其中专业潜力60分、综合素质20分、思想政治素养20分。
面试组评委根据学校专升本招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工作人员汇总后的平均得分为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最终得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六、录取
专升本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方案确定的录取原则仅针对竞赛获奖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的录取,其他类别的专升本录取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竞赛获奖免试入学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招生计划,资料审查合格的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我校招生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的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专业招生计划,在计划范围内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综合考虑考生专科学习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结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我校招生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免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监督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招生网址:https://zs.tynu.edu.cn
电子信箱:zs@tynu.edu.cn
咨询电话:0351-2886335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