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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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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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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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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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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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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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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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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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男生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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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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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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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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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1)满足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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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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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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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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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校外奖学金、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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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春季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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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 www.shmt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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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