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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Tianjin Chengjian University),简称天城大,位于天津市,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
天津城建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天津城建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2007年,学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99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在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
一、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参加2025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5年我校各专业计划招收人数将视申请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如下表: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 中毕业生系统(网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个人陈述材料(见附件)。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材料及报名信息必须齐全、完整、规范,否则申请无效。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我校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我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我校将于4月下旬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城建大学招生信息网”网站。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六、其他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申请资料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3. 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新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
4. 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022-23771790 23771791
招生网址:https://recruit.t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tcu.edu.cn/
招生邮箱:zhb@tc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6日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2007年,学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99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在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
一、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4年我校各专业计划招收人数将视申请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如下表: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 中毕业生系统(网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个人陈述材料(见附件)。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材料及报名信息必须齐全、完整、规范,否则申请无效。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审核及考核
我校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我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我校将于4月下旬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城建大学招生信息网”网站。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六、其他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申请资料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3. 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新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
4. 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022-23771790 23771791
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tcu.edu.cn/
招生邮箱:zhb@tc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3日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1998年,学校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了办学层次的提升;2007年,学校被批准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199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以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为己任,面向城建领域合理设置学科专业,科学设计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形成“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
一、报名资格
报名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 参加2023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地区免试生人数,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如下表: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 中毕业生系统(网址 :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个人陈述材料 (见附件)。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网上报名材料及报名信息必须齐全、完整、规范,否则申请无效。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系统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审核及考核
我校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我校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我校将于4月下旬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城建大学招生信息网”网站。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六、其他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4. 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电话:022-23771790 23771791
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招生邮箱:zhb@tcu.edu.cn
资料来源: 天津城建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天津城建大学是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天津大学第四分校,依托天津大学开办本科教育;1979年,更名为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名为天津城建大学。
在4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为办学宗旨,秉承“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形成了“立足城建、紧贴行业、德能并举、培养适任敬业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特色。
学校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占地面积59.5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5.32万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41.5%,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连续多年获评天津市文明校园。设有15个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规模18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400余人。
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青睐。现有55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天津市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新工科专业,1个新兴交叉学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2个天津市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项目,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3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5个专业通过住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学校有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天津市一流建设课程47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天津市精品课程12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天津市“党史专题课程思政精品课”2门、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4门。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12部、天津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材4部。拥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天津市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1个,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协同创新中心1个,天津市高校实践育人示范基地1个,天津市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2个,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3个,现代城市建设产业学院1个。获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3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项。获评天津市教学名师15人、天津市教学团队18支、天津市教学成果奖32项。创新创业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500余项,获得“挑战杯”天津赛区“优胜杯”和“最佳组织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3)优秀组织奖;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入选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城大众创空间”连续8年获评天津市A级(优秀)高校众创空间。近两年,学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位居全市本科院校前列。学校在天津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考核评价中位列普通本科高校第二。
学科布局科学合理、特色鲜明。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土木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生态城市、城市管理); 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6个(新型工业化装配式建筑、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绿色低碳建材新技术、城市更新与空间治理、建筑与基础设施安全防灾、城市水资源化与智能水务);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入围天津市一流(含培育)学科;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进入“ESI全球前1%”。
科研实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日益提升。学校现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平台31个,其中国家工程中心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和天津市工程中心8个、天津市技术创新中心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人文社科基地1个、高校智库1个、天津市科技创新智库1个、天津市成果转化中心1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个、天津市科普基地8个、“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成立跨学科创新研究院4个。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0余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1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2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90部;发明专利授权200余件。2023年获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课题2项,2024年首次获批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项目。近三年年均科技经费1.1亿元。
师资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显著增加。学校高层次人才数量持续提升,其中国家级工程项目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人、天津市青年拔尖人才1人、天津市特聘教授1人、青年学者3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7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4人、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青年科技优秀人才3人、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1人。拥有6支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支天津市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支天津市“项目+团队”创新类B级团队、1支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1支天津市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示范团队。
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学校与23个国家的50所院校及机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国外20所大学开展了30余个国际合作项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招生九届,连续两次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学校获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国和波兰两国合作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开展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参与共建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联合建立了“基础设施防护和环境生物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获批成为天津市第三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建立“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与智能建造技术中澳联合研究中心”。获评“天津市外专引智示范单位”。
未来,学校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和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城建特色大学,矢志不渝为建设教育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资料来源:天津城建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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